简介:刑罚理论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重要理论,也是在刑法学中起到神经枢纽作用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刑罚观的培养和养成,成为支撑现代刑法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作为人才培养的高校,如何培养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和需求的法律人才,亦成为高校教育的重点和难点.然而,目前我国高校刑法学教学,存在重犯罪论,轻刑罚论的现象,对刑罚理论和刑罚实践的研究和教学都非常欠缺.通过对大陆常见常用的,涉及德国、台湾以及大陆学者编著的16部刑法学教材的考察分析,发现犯罪论与刑罚论篇幅比重严重失衡.进而认为,为了实现生态法治,为我国生态法治建设输送人才,刑法学教学应该扭转过分注重犯罪论理论忽视刑罚理论的现状,加大对学生刑罚论的教学,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求的法学人才.
简介:当前的经济法学属于法本位的经济法学,它单纯地将经济法学归入法学范畴,进而主张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存在。由于与其他涉及经济内容的已有法律分支和部门产生了诸多理论争议,同时,由于过于注重对经济法律的分析注解,研究方法和范围局限于法学范畴,忽视了其经济内容的原有联系,造成目前经济法学形同神散,理论发展滞缓,流于形式且容易形成片面观点。如果从更广博的角度将“法”理解为法律和政策、体制、制度等诸多类法律力量形成的规范性、制度性安排,综合更全面的知识和工具以经济与法的关系机制整体来释解经济法学,则有利于改变当前经济法学的理论薄弱状况,形成更科学合理的经济法理论。从当今科学的发展来看,学科的分工要适合研究的需要,学科的综合也是现实发展的必然。可以说,经济学与法学的划分为经济法学提供了产生的条件,经济法学的发展也说明了两者相互交叉融合的趋势和必然。经济法学作为在经济与法的交叉边缘领域建立起来的新兴学科,理应以经济与法的相联互动机制为研究对象。它既不脱离经济学与法学范畴,也不单纯地为经济学或法学的一部分,而应立足于自己的研究对象和特色。基于上述的思维角度,本文从多个方面对经济法学科内涵进行了另类释解,意使经济法学理论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