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京法网事"是北京法院网的官方微博,作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微世界中的唯一官方发声渠道,自2013年6月26日上线以来,受到广泛关注,粉丝已达85万,并在当年9月26日一度成为当日新浪全国政法类微博影响力排名第一,全国政务类微博影响力排名第二,先后荣获2013年度全国政法机构微博影响力飞跃奖、全国政法微博十佳应用奖、十大法院微博等多项大奖。《人民日报》专门撰文指出:"法院微博大号逐步形成,审判信息公开有助于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成都商报》表示,通过播报把庭审状况告诉大家,也是传递一个信息,法庭并非高高在上,而是有司法温度的。近日,本刊记者采访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安凤德,"京法网事"微博管理团队负责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负责人郭京霞,请他们为您讲述一个政法大V幕后的故事。
简介:侵权必为他人之权利所控制之行为。认为直接侵权行为受他人权利之控制,间接侵权行为不受他人权利之控制,违反逻辑。直接与间接是一组两极辞端,当侵权主体数量在两个以上,如果不选定特定主体为参照,根本不存在直接与间接的问题。如果选定参照,比较二者的依据,只能是行为发生的时间先后。而以侵权发生的时间先后来区分侵权,意义何在?传统民法之共同侵权理论完全可以解决知识产权领域之复数主体侵权问题。再对侵权作直接与间接之分,多此一举。"过错"是侵权之唯一要件,视频网站侵权责任的根据也不例外。当视频网站提供侵权视频时,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当视频网站提供存储服务时,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无论是提供侵权视频还是提供存储服务,均以过错为侵权之唯一要件。而所谓的过错标准,即应知标准。后引入普通法之"红旗标准"规则,换汤不换药,"红旗"是"应知"的代称。
简介:司法实践中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视为兜底性的一般条款,用以处理不属于第二章所列举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案件。法院认为应该以损害竞争秩序和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作为一般条款的两个要件,但对于后者的判断缺乏明确的标准,导致判断结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比例原则是处理利益冲突的一个工具,广泛应用于不同法律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涉及不同利益之间冲突的市场行为,同样可以适用比例原则的分析框架进行考察,从而将抽象的判断标准客观化。按照这一分析框架,合一公司诉金山公司案中涉及的视频广告过滤行为,以及遨游浏览器推出广告快进功能的行为,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