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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在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指引下,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法学领域里出现了研究、探索新问题的新气象。法的阶级性问题,原是个法学基础理论问题,然而,过去由于“左”的思潮影响,特别是“四人帮”的破坏,搞乱了法的基本理论概念,有的人便把它推向左的极端,一提法的阶级性,就同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强

  • 标签: 阶级性 社会性 统治阶级意志 强制力 性问题 行为规范
  • 简介:十七、十八世纪欧洲各个主要国家(荷兰、英国、法国等)和北美国家都进行了震惊人类历史的伟大的资产阶级革命。荷兰和美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是以反对西班牙和英国的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战争形式进行的。英国是以不流血的'光荣革命'(即宫廷政变)的形式而告终的。只有法国的资产阶级大革

  • 标签: 北美国家 理论与实践 法治原则 极端形式 法治国家 殖民统治
  • 简介:<正>在一般国内法中,对“公共秩序”(ordrepublic)或“公共政策”(publicpolicy)这个法律概念,普通法与罗马法所赋予的含义是有所不同的。在普通法国家中,它意味着法院不应强制执行一个其履行会与社会基本道德原则相低触的,或者与重大社会利益相违背的契约;而在罗法国家中,它却主要是指某些直接适用的强制性法律(loid’applicationimmediate)不能因当事人的约定而加以排除。

  • 标签: 公共秩序保留 国际私法 公共政策 外国法 资产阶级 直接适用
  • 简介:<正>资产阶级自然法学说,是人类认识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历史阶段,也是无产阶级必须批判继承下来的一份宝贵的人类文化遗产。同一切理性认识一样,资产阶级自然法学说,也有它的源和流。源,指社会实践。从十四世纪开始,还在欧洲资产阶级刚刚出现之际,便与封建势力展开了阶级斗争。十六世纪到十七世纪期间,欧洲各国的资本主义成分在经济上有了较大发展,地理新发现进一步促进了工商业的迅速增长。然而社会政治制度仍然是封建的,严重地阻碍着以自由竞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了冲破封建制度的桎梏,新兴资产阶级的思想家同情人民群众对于罗马教

  • 标签: 自然法学说 新兴资产阶级 认识价值 批判继承 人类文化遗产 十六世纪
  • 简介:瞿同祖先生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着重研究了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其主要特征,它结合了中国历史发展的社会背景,通过对大量历史文献和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以社会学的角度来审视中国法律制度,拓宽了研究视野,把“法律之内”拓展到“法律之外”,强调了法律与社会结构以及文化的关系。

  • 标签: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阶级 家庭 中国历史发展 古代法律 社会背景
  • 简介:<正>民主是专制的对立物。民主、自由、平等、博爱、普选制、议会制等等这些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当时资产阶级提出的“主权在民”、“天赋人权”,是为了反对封建专制的“君上大权”、“君权神授”的,因此曾起过历史的进步作用。但是在资产阶级取得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统治地位以后,这些口号就逐步丧失它的革命意义了。第一个给资产阶级民主冲击的是1871年的巴黎公社,第二个是1917年的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第三个更大的冲击就是1949年占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中国革命。因此,早一点说从巴黎公社开始,晚一点

  • 标签: 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资产阶级民主 资产阶级革命 人民民主专政 巴黎公社 社会主义法制
  • 简介:<正>资产阶级国家刑事诉讼活动的方法、形式,在其国家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并不是一模一样的。大体说来,在帝国主义以前时期,比较强调遵守它们所制定的所谓民主原则、制度。在帝国主义时期,财力图摆脱它们所建立的、并为其不能忍受的法律。与资产阶级国家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的刑事诉讼活动的方法、形式相适应,刑事诉讼理论也在起变化,出现了不同的观点、理论,实现着不同的任务。总的来说,可以作这样的概括:在帝国主义以前时期,刑事诉讼理论的主要任务是:掩盖资产阶级国家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的阶级压迫本质。在帝国主义时

  • 标签: 资产阶级专政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理论 社会利益 诉讼原则 理论观点
  • 简介:<正>《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我国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斗争,从理论上作了新的概括,指出:"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外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既要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又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这一科学论断,是对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的一个重大发展,是我们正确地恰当地进行阶级斗争,进一步做好政法工作

  • 标签: 专政对象 政法工作 阶级斗争学说 不同性质 社会治安 政法机关
  • 简介:<正>在美国的政治学说中,习惯上几乎都把三权分立当作是一种主要的立宪原则。美国宪法最杰出的解释者和制订者之一麦迪逊(美国第四届总统)写道:"在我们的宪法中,在任何民主的宪法中,最神圣不可侵犯的立宪原则莫过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立的原则了。"三权分立的原则被认为是保证"有限统治"、联邦制、"法律至上"这样一些政治哲学和法

  • 标签: 三权分立学说 相互关系 国会议员 资产阶级 行政权 美国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