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认为,节约交易费用是市场经济立法的效益性质和根本动因。由于各类市场经济法律不同的经济学基础,所以在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方面,民法是市场的互补形式,商法是市场的替代形式,经济法是市场的补充形式,从而决定了民法要超前于市场活动立法,而商法须同步于市场活动立法,经济法应滞后于市场活动立法。又由于经济法的立法成本较之民商立法成本高,因此根据各类经济立法不同的立法成本特点,在把握各类经济立法数量边界及相关成本和投入产出规律的基础上,将提高经济立法质量作为实现经济立法低成本、高效益的突破口。本文最后提出了我国经济立法运行低成本高效益的现实选择思路。
简介: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为了使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必须建立、完善廉政法律制度.目前抓紧制定一部全面、缜密、明确、具体、便于操作的《惩治贪污贿赂法》更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该法已被列入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近年法学界对修改完善贪污犯罪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和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惩治贪污贿赂法”起草小组在1993年初已拟定《惩治贪污贿赂法》(草案)第15稿(以下简称《草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该《草案》的许多规定有待修改.鉴此,笔者试就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完善贪污罪立法的若干重要问题进行研讨,供立法机关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