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没有环境权作为权利依据的情况下,无论是在国际还是区域层次,人们常常援引生命权、健康权等若干人权条款来防控和应对环境滥用行为。环境权概念的诞生是环境问题出现以后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演进的必然结果,目前已有一系列国际环境法律文件对其做出了或直接或间接的规定,并出现了许多可贵的司法案例。对于环境利益的保护,环境权提供了很好的制度工具。在环境权的侵权救济上,原告只需证明被告所涉的活动会对其生活环境的环境品质造成不利影响即可,而不需证明对他们的健康或幸福造成了损害。当然,为了界定何为不健康的环境,作为原告的环境权人必须依靠国家机构设定的相应最低限值,如环境质量标准。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受害者不必等到污染活动对他们的健康造成了现实损害,因为在某些场合这可能需要数年的时间。相反,只要有证据表明污染排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值,原告就可以采取行动,以阻止污染活动的继续和后续损害的发生。此外,以环境权为环境诉讼的请求权基础,还可以规避证明污染活动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经典'难题,事实上,这是具有长期性和累积性的污染致害证明上最困难的问题之一。然而,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环境权还面临诸多的理论难题:环境权究竟是一项什么权利,环境权与生命权、健康权之间有什么关系,如何认识和解决环境权与发展权之间的矛盾,可以用可持续发展权化解这一矛盾吗?……总之,通过环境权制度的创设,实现对环境受害者的有效保护,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简介:自古至今,广州都是华南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中国对外交往和贸易的主要口岸.改革开放以来,广州的金融事业在借鉴和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和技术的基础上,发展非常迅速,新鲜事物层出不穷,信用卡就是其中之一.1979年,中国银行开展了代理香港东亚银行VISA信用卡在国内的取现业务,从而使信用卡开始进入我国.1982年,中国银行并始代理境外信用卡在国内的直接购货业务.1985年3月,中国银行珠江分行(原广州市分行)在代理境外信用卡业务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银行的经验,发行了我国第一张信用卡——珠江卡.1986年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在北京地区开始发行外汇长城卡.接着,中国银行总行决定由广州市分行率先在国内发行人民币长城卡,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随后,我国各大专业银行纷纷开展了信用卡业务:1987年,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分行发行了红棉信用卡;1989年,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发行牡丹信用卡;1990年,中国建设银行开始发行万事达信用卡,接着又发行了VISA信用卡;1992年,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发行金穗信用卡;后来,中国交通银行也发行了太平洋信用卡;1995年,广东省发展银行作为国内第一家地区银行发行了广发VISA信用卡.据统计,到1994年底,我国发行的各种信用卡的总数量已达840万张,存款252亿元人民币,交易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