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法战争之前,由于法国在越南问题上假托“自主之国”之名大行拓殖之实,中越宗藩关系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地方督抚和中央部臣积极致力于中越宗藩关系的合法性建构,来自西方“公认”的国际法知识被大量引用。为了说明宗藩关系的合理与合法,公法往往因应解释的需要被选择性地采择。尽管存在“唯利是视”、“囫囵吞枣”的功利倾向,盛极一时的公法舆论旨在申明中国“有管辖越南属邦之权”,最终捍卫宗藩关系以及中国宗主权。在宗藩关系和国际公法问题上,清政府依据本土立场和特定情境采取和而不同的态度,通过东西方国际关系理念的对话与融通,展现出晚清中国面对西方国际关系冲击的本土立场和向近代外交转变的内在动力。
简介:乐舞是中国古老的艺术形式,同时也是一种社会存在,反映特定时代的社会现实和意识形态。汉帝国时期,经济发达,国力强盛,国内各民族之间交往频繁,乐舞艺术空前繁荣。乐舞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主要娱乐手段之一,也是汉王朝礼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汉代乐舞秉承先秦乐舞写实的风格和反映世风的特征,功能上从“娱神”的歌颂和祈求转向以“娱人”为主要目的。在继承先秦乐舞艺术的基础上,创造出许多独具风格的“乐舞”剧目,如雅乐中的“四时舞”、俗乐中的“盘舞”、“建鼓舞”等等,呈现出多姿多彩的新局面。本文以汉代画像材料,结合文献记载,对常见的几种汉代乐舞进行简要的介绍。
简介:在当代语境下,传唱千年的《格萨尔》史诗及其传承正在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除了民间艺人的口头说唱和各种版本的书面文本并存外,还有格萨尔藏戏、格萨尔唐卡、格萨尔音乐、格萨尔石刻、格萨尔“朵日玛”、格萨尔漫画、格萨尔彩塑酥油花等等。在藏族民间,《格萨尔》史诗的传播几乎影响了各种艺术门类。本文试图对《格萨尔》史诗的当代传承及其文化表现形式的多样性特征进行探讨和分析。从口头传说到书面文本再到传承形式的多样化,这不仅是选择、判断和再创造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结果,也传承了史诗蕴含的民间文化精神。当代语境下的史诗传承,也伴生着一种文化焦虑。现代性往往导致对经典的疏离和迷失,所以在纷繁复杂的形式与内容之间淘洗锤炼、重铸经典,已经成为史诗研究面临的新课题。
简介:<正>吐蕃时期的盟誓,是联结社会和政治生活的纽带,也是当时社会的一大特点。本文拟通过对盟誓形式的演变及其作用的分析,来透视吐蕃社会生活的各个侧面。形式及其演变盟誓在吐蕃社会从兴起到形成一种制度,有个发展过程。盟誓最原始的形式是人们之间相互赌咒发誓,最初为“对天起誓”。后期文献的记载当是原始习俗的遗留。《贤者喜宴》说:“不说谎言之法,即以护法神作证而起誓”;《王统世系明鉴》道:“若不能判断是非之时,立护法神像为证而誓”。今日民间赌咒发誓的语言丰富多彩,更能说明问题。可以说,今日民间赌咒发誓的作法也是古时人们赌咒发誓风气的遗留。最初的盟誓形式随着
简介:基于原始契约与刑科题本,本文揭示了清代地权交易的三大类型,一是债权型融通,二是产权转让,三是股权交易出现。借助于土地但不发生产权最终转移的融通性债权交易的各种形式常被混淆.本文加以考辨与厘清:“押”,以土地为担保并以地租或利租来还本付息;“典”,约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转移与收益占有来偿还借债;“当”,以地权为中介的各种借贷形式;“抵”,发生地权分割,并以此抵还欠债。清代出现的这些交易手段使农户在保有地权的同时实现其融通性需求,它们与现代金融工具相似,其名称与方式延续并沿用至今。地权转让与收益补偿等交易形式则包括活卖、绝卖、佃权顶退、找价、回赎等,其规则取向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地权所有者的权益。土地经营的合伙制与股权交易亦开始出现。凡此多样化的交易形式,不仅在金融工具缺失的时代充当了资金融通工具的替代,农户赖以济危解困,更促进了土地流转,使生产要素组合与资源配置通过地权市场得以活跃和发展。
简介:依据除授方式的区别,告身分为制授告身、敕授告身与奏授(旨授)告身。制授告身对应高层任命,敕授告身承载特旨除授,奏授告身则反映由吏部奏上的常规注拟与迁转。南宋中后期是告身制度的末期,告身书式高度精简、稳定。以武义南宋徐谓礼文书的发现为契机,结合其他存世告身文献,本文总结出这一时期的一般告身书式,并试图以政务运行的眼光,再次分析其文本所反映的政治结构与行政运作流程信息。告身盛于唐宋,作为当时普遍行用的除授凭证,其发展与唐宋间职官体系的变迁同步,是唐宋国家政治体制变化的反映。伴随选任制度的变迁与除授文书体系的调整,作为一种独立文书类型,告身的核心意义由凭证向象征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