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刑事诉讼法施行已近三年,作为律师仍然普遍感到执法环境不尽人意。一、公、检、法机关的阻力贯穿律师刑事辩护的全过程。1.会见难。尽管中央六部委1998年1月发布了《关于刑事诉公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6月发布了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但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律师会见难的问题。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往往以“保密”、“还有问题正在查”、“太忙、抽不出人来赔同律师去”等理由拒绝律师会见或是拖延会见时间。在检察机关审查批捕阶段,检察机关往往会与公安机关相互推倭,相互不承认案子在自家手上,不安排会见。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虽然六部委规定,检察院、法院不派员在场,但役规
简介:律师的调查取证与对证据的审查,是律师进行刑事辩护的基础,没有证据支持或者证据不实或违法的辩护,就如水中浮萍经不起任何风浪一样,是经不起法庭辩论的检验的_但是、《律师法》与新《刑诉法》的实施,给律师的调查取证与对证据的审查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拟对这两个问题提一点粗浅的看法,求教于大家。一、律师如何调查取证律师自接受被告人委托后.就应根据案件的事实调查收集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但是在两法实施后,律师如果还是按照老一套的做法,将会遇到许多困难。如有的单位或入怀疑律师参与做伪证,对律师横加指责,甚至陷之以法;有的单位和证人对律师工作缺乏理解,不愿配合一不同意作证;有的证人不敢作证;向正在关押的同案犯和已
简介:摘要:认罪认罚制度作为一种司法改革措施,在中国刑事司法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司法效率、减轻了司法负担,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风险和挑战。本论文旨在探讨刑辩律师在认罪认罚制度下所面临的困境,以及如何有效地应对相关风险和挑战,进而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简介:摘要:刘宗周因察觉到阳明后学的谬误,而结合自己毕生所学对其进行辩难。他一方面从王学流弊的角度来进行讨论,即着重严明阳明学说中轻性体和轻工夫的弊端;另一个方面则是提出“诚意说”,拿自己的诚意体系与阳明良知体系进行对抗。本文即着重讨论其对抗过程与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