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最近一部轰轰烈烈的《大清药王》(以下简称《药》)已经落下帷幕。这部22集电视连续剧生动、形象地叙说了百年老店同仁堂的沧桑历史,取得了撼人心魄、催人泪下的效果。但让人感到似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在此略举一二,与大家探讨。该剧中有一人物——查御史,就其骑马挎刀带兵捉人的形象以及巡察北京四九城,负责社会治安的职责来看和解放前的巡官相似。据其穿着打扮及职务应是武官职衔,若按清廷的规矩,其官服上的补子则为走兽类。但究其"御史"一职,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却一直属于文职官员。而眼前这位将官被口口声声称为"御史",实在令人费解。究竟"御史"是文官还是武官,看来还需从头说起。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巩固封建统治,秦朝建立了从朝廷到地方的一整套专制的政治体制,即"三公九卿制"。所谓三公是在朝廷设立丞相来辅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设立太尉掌管军事;设立御史大夫掌管图籍奏章,监管百官。担任御史大夫的往往是皇帝的近臣和耳目,既是丞相的辅佐,又起着箝制丞相的作用。
简介:【摘要】御史制度作为古代的法律监督制度,对我国检察权的配置仍有许多借鉴意义,如要打破检察权的地方化;让渡与检察权本质不符的职权;同时强化法律监督手段,增强法律监督的权威性,保障检察权的运作;检察权也需要被监督;最后,检察权要依法运行,对人民负责。【关键词】御史法律监督检察权引言御史为皇帝的耳目,是治官之官,其监督重点是官员,既监督官员的犯罪行为,也监督官员的违法行为。熊先觉认为“御史制度既是现代监察制度的起源,也是现代检察制度的起源。”[1]王桂五也认为“如果从广义的检察制度着眼,视检察制度为法律监督制度的话,就可以肯定中国古代有检察制度,并称之为御史制。”[2]检察机关不仅是公诉机关,更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不仅是公诉权,更是法律监督权。所以,作为法律监督制度的御史制度,无论是否为中国检察制度的起源,其对检察权的配置仍有借鉴意义。
简介:本文据汉代出入宫廷的门籍制度,分析史料,推断西汉後期,御史大夫寺已不在皇帝居住的未央宫内,并改称御史府。外迁时间在昭帝朝,起因是元凤元年(前80)九月,御史大夫桑弘羊卷入燕王旦、盖主以及上宫桀父子的谋反。平息此事後,霍光借机将御史大夫寺迁到宫外,并在宫中与诸卿中大力安插自己的亲信故吏,乃至子弟。这一事件成为霍光独揽大权的关键。御史及御史大夫原先的重要职责是制定律令草案、保管律令与监督律令的执行。随着西汉政权百余年来律令建设的积累,以及统治思想的变化,制定律令的任务逐渐弱化。御史府的外迁是其外朝官化的起点,这进一步使之成为丞相的辅佐,参与日常事务的处理,留在宫中的中丞与侍御史则转为以监察为主。《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所述乃是转变後的职掌与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