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刘宗棠先生的《“承认”》,(载《贵阳师专学报》)1993年第1期,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这对逻辑论证的教学和研究,都是颇有启发的。此文引发了我的思绪,特直陈己见,向刘宗棠先生及其他专家请教。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早就为论证分过类。他在《论题篇》中指出:前提是真实而原始的论证,是证明的;前提是被普遍接受的论证,是论辩的;前提似乎被普遍接受而非如此的论证,是可能引起争论的论证;前提既不真实,又非普遍接受的论证,是谬误的。亚氏的这种论证分类,所根据的是前提的性质——是否必然真?是否普遍接受?以上四种情况,其实质都是一个“承认”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