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特定的近代中西交往时期里,参与交往的主体的“法律”概念的使用,不可避免地是“策略”性、“目的”性的,而非“一般语言化”的。在这一特定时期里,交往中的“法律”概念的涵义表达是具体语境化的、而非“中西对立”化的。在区分“法律”概念的“感性使用”和“探讨使用”的条件下,这一时期的“法律”概念使用,从某种角度暗示着从近代演化而来的现代及当代法律话语实践本身的相对自主的发展道路,在和近现代政治经济相互纠缠的过程中,甚至在融入近现代政治经济的过程中,中国近现代法律实践反而在一些基本方面依然可以是“独立”的.于是,发现一个认识历史的“法律行动者”的视角是必要的。
简介:现在终于可以坐下来喝茶,聊天,写作,不必再为房子的事情烦心了.结婚七年来,真正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感觉真好!1995年学校毕业我被分配在县城附近的一个乡政府工作,吃喝拉撒睡全在乡政府院子里的一间小宿舍里.由于是单身,对于房子的事情根本就没有想过.两年后,恋爱了,接着就是要结婚,房子问题直接就摆在了我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