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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06年12月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6]90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积极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以下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是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主要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二是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也可按照自愿原则,发起设立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的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

  • 标签: 农村金融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地区 信用合作组织 银行资本
  • 简介:目次一、导论二、大改革背景下的金融自由化三、向以市场为中心的金融体系转型四、宏伟社会目标的流产(一)提高私有金融资产的收益率(二)服务于新兴成长型产业的资本市场配置(三)打造世界领先的金融中心五、结论一、导论在近十年通货紧缩的压力下,日本在20世纪90年代所"失去的十年"延至今日已达二十载。

  • 标签: 大改革 放松金融管制 金融改革 企业债券市场 风险资本 金融中心
  • 简介: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规定了各种金融商品交易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该法对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责任性质、赔偿数额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对操纵市场民事责任规定比较简单,仅要求行为人赔偿投资者损失,而对内幕交易行为则并没有规定民事责任。对操纵市场行为和内幕交易行为的否定,日本更多地依赖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此外,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还规定,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交易业者违反说明义务或适合性原则,从事了欺诈行为,给投资人造成损失时,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我国在将来修改《证券法》或制定《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时,可以借鉴日本法中的经验,完善我国金融商品交易欺诈民事责任制度。

  • 标签: 金融商品交易欺诈 虚假陈述 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 民事责任
  • 简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重要力量,青海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些问题,限制了支农主力军作用的发挥。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和建立数理模型,分析青海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发展方面与西北其他4省(区)的区别,深入分析了这些问题对青海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

  • 标签: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支农 面板数据模型 体制改革
  • 简介: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作为一类特殊的金融机构,其发生危机或无序倒闭将会对金融系统和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破坏。由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存在引发负外部性、溢出效应以及道德风险等问题,对它的有效监管有赖于建立一套特殊的监管法律机制。从目前情况来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法律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体现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认定标准、监管主体、监管规则以及监管合作上。在此背景之下,我国应根据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进程,结合本国金融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推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法制的构建。

  • 标签: 系统重要性 金融机构 监管法律 法制构建
  • 简介:金融一能源一科技“金三角”发展机制(以下简称“金三角”机制)是依托我省现有优势,促进j者之间强强联合、相互渗透,实现产业融合发展,形成我省独特的产业升级路径和机制。其实质是三大产业有机融合,表现为优势资源和关键生产要素的协同发展,催生出新产业属性或新型产业形态,逐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达到“1+1〉2”的协同发展效应,进而推进产业升级与经济发展。如图:

  • 标签: 农村金融机构 核心竞争力 科技 能源 陕西 产业升级
  • 简介:独立董事制度是在股权H益分散化,所有权和控制权日益分离,管理层日益获得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下,为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广大投资人利益不被管理层侵害而设置的。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是英、美国家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

  • 标签: 独立董事制度 金融机构 公司治理结构 制度创新 控制权 管理层
  • 简介:由于利率市场化改革滞后制约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因此,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势在必行。随着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利率市场化给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带来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因此,一方面,政府应该积极推进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构建有利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制度和政策体系。另一方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该不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微型金融业务。

  • 标签: 利率市场化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利率管制 信贷业务 财务可持续
  • 简介:目次一、问题及其背景二、跨境处置合作的障碍(一)不同国家中央银行制度的差异性(二)监管权协调上的困难(三)处置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的差异性(四)处置制度与监管制度之间的冲突(五)损失分担规定上的差异性三、跨境处置合作法律框架分析(一)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识别(二)金融稳定理事会关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跨境处置合作的法律框架(三)短期性的核心标准协调与合作法律框架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跨境处置合作法律框架的构建:基于中国的视角(一)影响法律框架构建的因素

  • 标签: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跨境处置 合作 法律框架
  • 简介: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与信托公司资金信托业务持续快速发展,但一些风险因素也在不断累积,文章以辽宁省为例,分析了其理财与资金信托业务增长规模、结构特点与潜在风险因素,并从提高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透明度、创新信托业务发展模式等方面,就促进理财与信托业务规范与健康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 标签: 理财与资金信托业务 收益率 风险
  • 简介:随着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公益性”房地产抵押融资需求也不时出现。但金融机构在接纳“公益性”房地产抵押时,在法律、变现等各方面还存在风险。本文将结合几类常见的“公益性”房地产抵押融资案例,就相关风险进行分析,以引起各方充分关注。

  • 标签: 金融机构 “公益性”房地产 抵押 风险
  • 简介:2013年,随着全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战略的全面实施,必将有力推动全省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战略调整,促进生产要素的大范围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人民银行作为货币政策的执行者和传导者,要把握好稳中求进的主基调,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企业及“三农”的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并以此促进龙江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 标签: 经济发展 金融支持 建议
  • 简介:<正>破产金融机构的处置和管理早已进入立法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视角。实践中通过法院破产的金融机构并不多,大多数实质上"破产"的金融机构都是通过监管机构主导的行政机制处置和管理的。2012年9月17日公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体系,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程序,加强行政退出与司法破产之间的有效衔接。"本文讨论的问题是:第一,行政处置和管理为什么能成为主流做法?第二,金融机构的法院破产有哪些特殊洼?立法的不足是否金融机构的法院破产不盛行的原因?第三,法院和行政机关在破产金融机构处置中的关系。第四,破产金融机构处置专门立法的必要性及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说明的是,论文中用破产金融机构一词,而非常见的问题金融机构①或危机银行②一词,主要考虑到问题(危机)金融机构的外延较广③,只有其中符合破产条件的金融机构才有可能进入法律上的破产(重整)程序。

  • 标签: 金融机构 破产程序 银行破产 《破产法》 行政机制 破产清算
  • 简介:金融机构说明义务的缺失和由此引起的金融消费者利益的损害是当前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同时直接放大了金融风险,威胁到金融体系的安全。由此,以金融消费者利益保护为中心来构建金融机构说明义务规则体系就显得十分迫切。对金融消费者进行特殊保护,构建金融机构强制说明义务规制和过错推定责任归责原则是较为可行的选择。

  • 标签: 金融消费者 金融机构 特别保护 强制说明义务
  • 简介:目次一、介绍二、以股权为基础的薪酬激励机制和金融危机(一)以股权为基础的薪酬激励机制的合理性(二)为什么薪酬激励机制率先成为立法规制对象?(三)美国金融机构高管薪酬规制三、建议:以限制性股票的形式进行薪酬激励(一)建议简述(二)限制性股票建议详解(三)本文建议的注意事项(四)与另一种方法的比较:债务证券形式的薪酬四、结论一、介绍大量的因素已被认定推动了持续发酵的全球金融危机,其中包含了从不明智的政府政策到不

  • 标签: 金融危机 高管薪酬 限制性股票薪酬 债务证券式薪酬
  • 简介:日本证券和金融商品斡旋咨询中心作为“指定纠纷解决机构”之一,首先构建了行业FOS制度,独具特色的咨询、投诉、斡旋一体化运营,对有效解决证券纠纷、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是金融ADR(替代式纠纷解决方式)的一次成功创新,对我国有很大的启示意义。在金融纠纷不断增加的背景下,我国建立了证券纠纷调解机制,但仍然存在不足。我国可借鉴日本经验,结合实际情况,首先在证券业取得突破,并逐步导入金RFOS(FinancialOmbudsmanService,简称FOS)制度,分阶段分步骤实现金融纠纷处理机制的统合。

  • 标签: 金融ADR 证券和金融商品斡旋咨询中心 FOS
  • 简介:5月31日,韩国韩医学研究院参加了在日本北里大学召开的“2013世界传统医学研究机构联合会”会议。该联合会由韩国韩医学研究院主导,日本北里大学东洋医学综合研究所与台湾国立中国医药研究所2家机构参与组成。

  • 标签: 医学研究 机构联合 日本 世界 医药研究所 东洋医学
  • 简介:PLATTSMETALSDALLY消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简称CMRA)称,预计到2020年,我国基本金属回收数量将达到2150万t,比2012年的1045万t翻一倍,这些基本金属包括铜、铝、铅、锌。该机构预计,到2020年我国铜、铝、铅、锌的回收数量将分别为500万t、1000万t、

  • 标签: 金属回收 有色金属工业 再生金属 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