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教学督导工作及其机构的诞生是高职院校迅速扩张的产物,但是,高职院校内部和外部对教学督导工作的内容、手段、工作机构设置、教学督导员任职条件等实质性问题上远远没有达成一致的看法!本文作者从提高高职院校教学质量出发,对教学督导产生的动因和教学督导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手段以及教学督导机构独立设置等进行了论述。[关键词]高职教育教学督导教学督导机构“教学督导”是一个新名词,教学督导机构是一个新单位,教学督导工作目标是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学督导工作内容是从教务处原有工作中分离一部分出来并加以扩展而组成的。正因为它的“新”与“分”,使教学督导工作目的、工作过程、工作结果受学院领导、教务处、教学与教辅单位认可度的影响,受教学督导机构负责人工作能力、专兼职督导员素质高低的影响,受教师、学生对教学督导工作参与度的影响,这些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教学督导工作及其机构的生存与发展。因此,从提高高职学院整体教育教学质量出发,明了教学督导设立动因、前提条件、工作职能准确定位等是高职院校管理工作者必须了解的内容,只有将教学督导因素了解了,才能理解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和教学督导机构独立设置的必要性、紧迫性……
简介:在民事司法实践中,囿于家事审判程序规范的缺失,裁判者对于家事诉讼程序制度的理论认识不足,从而重视程度有限。而家事诉讼程序制度与一般民事诉讼程序相比,虽然在制度目的上均有保护私权与解决纠纷之作用,唯在程序进行之原则及方法上有其特有属性。在民事诉讼中,家事纠纷的解决因其涉身份情感关系而蕴含特殊的程序原理与程序规定,法院在处理家事纠纷时,当事人的处分权与法院裁判权的关系与涉及契约、侵权的等财产权利义务的民事纠纷迥然不同。正因为家事纠纷的特殊性,许多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与家事纠纷审理相适应的程序制度。从程序保障的角度来说目前较为单一的民事诉讼审判模式并不适应家事审判诉讼标的的特殊价值,也难以保证民事诉讼正义程序的要求。本文中,笔者阐述了现有的民事诉讼程序及审判机构配置不足以应对家事审判的原因及现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应然状态的剖析,阐释了为满足家事诉讼的特殊功能而设立家事诉讼程序及建立家事法庭的必要性及路径,以期为我国建构家事诉讼程序,设立家事审判机构提供参考。
简介: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党中央批准,根据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有关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设立派驻机构,名称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新设或更名的,派驻机构名称作相应变更。
简介: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非营利性质的事业法人单位,是政府采购工作的主要当事人之一,承担着政府集中采购的重任,不仅需对采购人、供应商负责,而且需对国家、政府负责,不仅是反腐倡廉、防治商业贿赂的前沿阵地,而且是各种利益分配的集散地和社会关注的焦点。这就决定了集中采购机构在设计组织机构时,不能等同于一般的组织,追求的不仅仅是如何发挥每个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能力,为机构的高效运行而努力,而是更加着眼于组织运行的规范、廉洁,预防从业人员出现不道德的行为。这就有必要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机构设置进行研究,通过内部机构的合理没置,达到集中采购机构规范、廉洁运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