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公司法上的法定资本制曾是世界上最严格的资本制度,该制度是理论与现实错位后的产物,在商事实践中的积极作用日渐式微并已高度形骸化.法定资本制的改革具有价值理性.同时,法定资本制的改革路径具有工具理性,这一改革路径摆脱了传统建构理性的路径依赖,借鉴了国内外制度改革的有益成果,走上了一条进化理性的改革新路.基于进化理性的制度改革,在规范路径上要遵从制度效力的软化机制、制度市场的竞争机制以及社会互动机制,在形式理性上要注意与现有立法体系的兼容.
简介:修订后的婚姻法在法定夫妻财产制上沿用了婚后所得共同制,「2」 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合并为共有财产,婚姻法法定夫妻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简介:修订后的婚姻法在法定夫妻财产制上沿用了婚后所得共同制, 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合并为共有财产,本文从婚后所得共同制、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财产权利的行使、非常的法定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五个方面对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简介:修订后的婚姻法在法定夫妻财产制上沿用了婚后所得共同制,「2」 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合并为共有财产,本文从婚后所得共同制、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财产权利的行使、非常的法定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五个方面对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简介:众所周知,公司资本对公司而言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得以存续和正常运转的基本物质条件。营利性公司总是为一定目的之事业而设立,而若实现公司目的,离开资本便不可能。其次,公司作为资本企业,资本信用就是公司的生存之本。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是以其自有资本对外承担责任的。只有公司资本(确切地说,应该是公司净资产)才是公司债务的担保。
简介:承诺资本制是我国目前实践中出现的一种有别于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折衷资本制的公司资本措施。本文分析了承诺资本制产生的原因、承诺资本制的局限和创新之处。
简介:将法定夫妻财产制分为通常夫妻财产制与非常夫妻财产制,《夫妻财产制立法研究——瑞士夫妻财产制研究及其对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启示》,现行《婚姻法》第17条关于法定夫妻财产制类型的规定
简介: 5、增加夫妻财产解除情形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因离婚而解除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情形, 二、完善通常夫妻法定财产制 1、明晰夫妻法定共同财产的范围 《婚姻法》虽列举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类型,在我国关于非常夫妻财产制的立法中
简介:风险导向型的偿付能力监管模式已成为保险监管的主流趋势,我国保险业也正积极探索和设计以风险为基础的最低资本要求。为此,本文探究了美国NAIC采用的风险资本额(RBC)模型的基本原理和计算方法,重点分析风险因子的计量模型和计算公式的协方差调整。目的在于借鉴NAIC风险资本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简介:非常法定夫妻财产制为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形态之一,其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夫妻各方的财产权益和保障家庭扶养职能的履行,同时维护交易安全与第三人利益。值此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编纂之际,基于非常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功能与立法价值,为满足我国部分夫妻在婚姻期间因特殊情况对实行非常法定夫妻财产制的需要,建议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立法经验,从我国实际出发,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设立非常法定夫妻财产制。
简介:欧盟的第二号公司法令以及我国的公司法都是在法定资本制的基础上朝着保护债权人,灵活运用公司资本的目的出发进行修改的。但修改结果体现在最低注册资本方面却都仅减少了注册资本的数量,而未对其有实质性改变。该文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着眼,提出了在减少最低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引用资产信用、偿债能力作为衡量指标,从而进一步接近保护债权人,灵活运用资本的目的。
简介:摘要自我国公司法中认缴制资本制度的改革后,带来了充满活力的全新市场形势。2013的《公司法》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这的确是创新之举。不过这一举动也给理论界和实践界带来许多难题。尤以对债权人保护问题较为突出。目前,由于欠缺相应的完善配套措施措施,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也不健全,所以要想妥善解决该类问题并非易事,需要制定内外协调一致、配套健全的解决机制。所以本文围绕认缴制给债权人带来的影响及债权人保护的问题与措施进行试尝性探索,并为此提出些许可行性解决措施。
简介:摘要:从实缴资本制到认缴资本制是公司制度的重大变革,极大地激发了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激情,但随着这一制度的实施,出现了公司债权人利益得不到实现的情况。而根据现有司法解释,只有公司破产之时以及公司面临破产或公司股东存在主观过错之时,股东才有义务加速出资。这一规范,不利于提高诉讼效率以及债权人利益的迅速实现,不利于实现股东期限利益和债权人利益之间的平衡,本文分析了现有司法解释的缺陷,列举了两种观点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但愿有所裨益。
简介:本文简要介绍了“支付结汇制”的相关规定,并分析该制度存在的缺陷。在此基础上,从整合现行相关法律文件、制订《资本金结汇管理办法》,取消限额管理规定、建立更为科学的统计监测系统,设置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回兑机制,规定企业因预付款提前办理资本金结汇期间。规范企业备用金使用行为,强化银行法律责任、提高银行合规经营意识等六个方面.提出完善“支付结汇制”的立法建议。
简介:摘 要 2021年《公司法》(修订草案)引人了授权资本制,相比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在公司治理效率、公司融资、并购、反并购等方面具有制度比较优势,引人授权资本制是中国公司法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资本制度的根本性转变,需要相关配套法律制度进行重新建构,包括在制度设计理念上,由债权人利益保护转为旧股东利益保护,对过度授权的控制、对不当发行的救济、与认缴制相适应以及完善股东责任等方面。
简介: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对法定夫妻财产制的规定重实体轻程序,重物权轻债权,缺乏对夫妻财产权的保障制度。建立夫妻财产登记制度,完善夫妻财产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夫妻财产保护制度,能够有效弥补法定夫妻财产制的不足。
简介:2014年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不仅给企业带来了巨大影响,对会计理论也形成重大冲击。文章研究注册资本“认缴制”对会计目标、会计等式、会计原则和会计确认计量及报告的冲击,并提出了应对的建议。
简介:本文针对当前一部分人对马恩所有制理论的一些混乱认识,对马恩所有制的完整体系进行阐述,运用马恩所有制理论分析当代资本主义所有制变化的根源及其实质,肯定马恩所有制理论丰富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内容,指出资本主义所有制形式的一些变化并未改变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本质,消除资本主义社会的固有矛盾,资本主义自身并没有也不可能产生社会主义。
简介:法院对干预司法的涉案材料允许接收、转交、批办的习惯做法,实际上为干预司法提供了制度通道,法院内部已有的登记备案制基本上流于形式。我们应换一种全新的思路从根本上加以改革,就是在舍议庭、承办法官与干预司法的涉案材料之间建立信息隔离即防火墙制度,只要不是通过法定程序由当事人、律师、证人、公诉机关或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材料,合议庭、承办法官一律不得接收。
论自贸试验区法定资本制改革及其背后的理性
法定夫妻财产制分析
法定最低资本额制度与公司资本充实
论承诺资本制
法定夫妻财产制立法模式与类型选择
浅论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完善
保险公司法定最低资本要求研究——基于NAIC的风险资本模型
论我国非常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建构
当代法定资本制度下债权人权益保护之检视
试论我国认缴制资本制度
认缴资本制下股东责任研究
冷眼看资本金“支付结汇制”
授权资本制下配套制度建构研究
论我国现行法定夫妻财产制的不足及完善
注册资本“认缴制”和“实缴制”对比分析研究
马恩的所有制理论与当代资本主义所有制
建立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