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2016年度沪深A+H股上市公司年报数据为基础,从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部分的合规性、充分性和相关性角度,统计分析了关键审计事项准则在2016年度的执行效果。研究发现,关键审计事项准则总体是有效的,但仍存在关键审计事项原因阐述不到位的合规性问题、信息冗余或不足的充分性问题、未能与企业具体情况联系的相关性问题等。针对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提出关键审计事项要从两个层次指明原因,要突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要以财务报表披露为基础并联系企业具体情况的改善建议等。文章客观评价关键审计事项准则实施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关键审计事项准则,提高该准则实施效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简介:蒋欣泉,博士、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口腔医学院副院长,口腔医学系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口腔修复科主任,上海高校口腔先进技术与材料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工程与信息技术学院)名誉教授。目前担任国际口腔医师学院(ICD)Fellow,国际口腔修复学会(ICP)理事,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修复学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口腔生物医学专委会副主委,口腔医学科研管理专委会副主委。长期从事口腔颌面组织再生与修复的研究与转化工作。主持“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973”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20余项,发表SCI收录第一/通讯论文94篇。
简介:长期以来解决执行难的举措都以实现财产权为主要目标,忽略了抚养权强制执行的应有地位。财产法本位的固有思维与制度背景造成了实务界对抚养权强制执行存在误读,是执行难的一大原因。抚养权强制执行措施的间接性是执行难的另一原因。同时,抚养权强制执行涉及与刑法的衔接,但对前者的长期忽略,导致了拒不履行抚养权判决、裁定的实行行为类型付之阙如,造成了罪刑适用的混乱。基于实证法,可总结出双轨制执行模式以作为连接执行与拒执罪的桥梁,从此视角入手,能为抚养权执行中罪与非罪、行为主体、罪的行为类型、量刑的合理化提供有力的分析路径,推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日臻完善与体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