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正>公司员工诉讼,是以公司员工为主体而提起的诉讼。这里的员工是指公司一般劳动力资源,本文所称员工是指除股东、管理人员之外的劳动力资源提供者。公司员工诉讼可分为员工基于自益权而对公司提起的诉讼和员工基于共益权获得的公司所拥有的针对一切侵权者的派生诉讼权。由于公司员工为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等个人权利而与公司之间发生的关于劳动合同等纠纷是由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

  • 标签: 派生诉讼制度 共益权 举证责任 诉讼费用担保 查阅权 前置程序
  • 简介: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引入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股东在公司怠于向侵权人提起诉讼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利益对侵权人提起派生诉讼。这对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但与此同时,派生诉讼提起权可能为一些别有用心的股东所滥用,成为其敲诈勒索的工具。本文提出了几种防止滥诉的有效措施,以期进一步完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 标签: 股东派生诉讼 滥诉 惩罚性赔偿
  • 简介:本文对于我国新《公司法》下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进行实证研究,从案件的总体数目、年度分布、地域分布、涉案公司类型和股权情况、诉讼当事人、诉讼理由、前置程序以及成本收益等方面全面揭示和评估该制度的实施情况,并从法解释学和立法论等角度提出相关完善建议。笔者发现,该制度已经得到了积极运用,并产生了实质性的诉讼利益;但与国外不同,我国目前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判例极少,而几乎所有的判例都是发生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场合,这不符合我国引入该制度的立法初衷,没有充分发挥其功能。从比较法经济学的角度,本文认为其原因在于,《公司法》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中派生诉讼的原告资格限制过于严格,以及诉讼成本与收益的严重失衡导致了提起股东派生诉讼的激励不足。另外,基于实证数据,本文建议被告范围应当采取广义解释,公司的诉讼地位应确定为第三人,前置程序应当允许公司以正当理由阻止诉讼,并且扩展豁免请求范围。

  • 标签: 股东派生诉讼 公司治理 实证研究 比较法经济学
  • 简介:建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于制约公司管理层滥用其管理权,平衡股东与董事之间的权利,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法律一直未明确确立这一制度,只是在司法实践中依公平原则受理和判处了几例派生诉讼案件。本文论述了派生诉讼的概念、性质和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提出了一些在我国建立派生诉讼制度的立法意见。

  • 标签: 公司法 股东权益 派生诉讼
  • 简介:投资基金组织一体化程度弱,基金持有人权益易受侵害。本文尝试将公司法中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移植到投资基金领域,构建投资基金持有人派生诉讼制度,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另辟一条蹊径。美国特拉华州于1998年率先在企业信托中创建了派生诉讼制度,契约型投资基金就是企业信托的主要组织形式。从比较法角度出发,借鉴关国特拉华州立法先例,同时辩证借鉴公司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立法经验,将有利于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投资基金持有人派生诉讼制度

  • 标签: 投资基金 基金持有人 派生诉讼 权利保护
  • 简介:充分而适当的诉讼激励能够有效解决公司派生诉讼提起动力不足的问题。对原告的诉讼激励体现为对原告本人的激励和对原告律师的激励。当原告是善意时,可以要求公司对其诉讼费用进行补偿;在原告为公司取得实质性利益时,公司可以根据一定比例给予原告回报;在特定情形下允许股东直接受偿;将派生诉讼定性为非财产案件,法院只收取少量的诉讼费用:这些均为对原告股东的激励。有条件付费规则和或然性报酬规则是对诉讼有巨大操控能力的律师的激励机制。这些都反映了实务界和理论界对提高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积极性的有益探索。其中最具有效果也最有争议的是或然性报酬规则,其引发的滥诉和无价值和解问题具有深入探讨的必要性。对这些规则的利弊进行比较分析后,取其精华兼收并蓄,对我国派生诉讼制度的构建将产生积极作用。

  • 标签: 资金激励 派生诉讼 或然性报酬 有条件付费
  • 简介:股东派生诉讼已被我国司法实践所接受,但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几乎没有涉及到股东派生诉讼,这给司法实践带来困惑.而西方公司法及其理论相当成熟,在修改公司法或作出司法解释时应当借鉴这些理论及做法.因此从法理上探寻股东派生诉权的源由,梳理派生诉讼的股东主体资格条件,明确提起派生诉讼的前置程序,厘定被告主体及其侵害行为的范围,对于司法实践和完善立法都有现实意义.

  • 标签: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侵害行为 前置程序 股东诉权 股东权利 公司治理结构
  • 简介:新公司法152条在我国确立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但尚有许多程序问题没有得到恰当的解释,尤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地位还比较模糊。结合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理的分析,探索公司法152奈有关原告资格、被告范围、公司及其他股东地位等相关问题。

  • 标签: 股东派生诉讼 当事人 既判力
  • 简介:股东派生诉讼,作为各种小股东权益保障的最终救济方式,是现代两大法系国家普遍接受并加以规定的制度。然而,我国《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对此未作明文规定,这十分不利于股东权益特别是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近年来,随着公司实践的不断深入,诸如公司控股股东抽逃出资、股东之间关联交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不当行为损害公司利益

  • 标签: 股东派生诉讼 《公司法》 小股东权益 《民事诉讼法》 民事主体 诉讼权利
  • 简介:摘要我国公司法中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中前置程序存在明显缺陷,法院在案件审理时应当引入商业判断规则,赋予公司内部机构诉讼阻却的权利,以弥补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前置程序的不足。

  • 标签: 派生诉讼 商业判断规则 诉讼阻却
  • 简介:法院主导下的公司对派生诉讼成本的承担和对诉讼实质意义上的司法许可是两个紧密联接的股东派生诉讼核心制度安排:只有公司承担原告股东的派生诉讼成本,诉讼才有可能被股东提起;诉讼司法许可不仅使法院有机会事先甄别、剔除无益诉讼,而且公司承担股东诉讼成本也才具有正当性。这两个制度安排相互配合、相互照应,旨在鼓励有益诉讼、给予股东正当司法救济途径,和抑制无益诉讼、保护公司经营自由防止股东不当干涉之间取得大概的平衡。我国《公司法》第152条的修改方向应该是一方面给予法院阻止股东任意和无理由诉讼的司法许可权力;另一方面,如果派生诉讼案件经法院审查后允许进入诉讼程序,公司就应承担原告股东案件的诉讼费用,无论股东最后胜诉与否。

  • 标签: 派生诉讼 费用承担 司法许可
  • 简介:公司法一方面为了保证公司经营者的自由裁量权,促进经营者把握商机大胆地进行商业判断,及时作出经营决策,实现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另一方面既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经营者的滥权行为,推动公司形成合理、有效的治理机制,又要防止股东滥用诉权妨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正因为如此,股东派生诉讼中的原诉权虽然属于公司,但是,在制度构建上,公司法必须于公司、经营管理者、多数股东与少数股东之间进行诉权分配和再分配,以求兼顾和平衡各种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 标签: 股东 派生诉讼 权利配置 利益平衡
  • 简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产生溯源于通过公司的最终所有者对其代理人的有效监督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初衷。本文主要对美国的判例法、成文法和美国法律协会的建议在股东派生诉讼程序设计方面的做法和规定及其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进行介绍和评析,以期得出对立法有借鉴意义的结论。

  • 标签: 美国 股东派生诉讼 程序设计 公司治理结构
  • 简介:<正>(二)审判责任审判责任,主要是指司法官吏不依据法律举发和论处犯罪所应承担的责任。此外,秦还要求司法官吏认真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否则,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早在商鞅变法时就提出:“吏民(欲)知法令者,皆问法官。故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

  • 标签: 诉讼制度 司法 官吏 承担法律责任 商鞅变法 秦始皇
  • 简介:关于我国诉讼中的证据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诉讼法学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有益的研究。周国均曾在1981年第4期出版的《北京政法学院学报》上首次提出将我国判断证据的原则和制度概括为“法定确认”。1983年5月出版的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证据学》(群众出版社出版)将我国的诉讼证据制度概括为“实事求是”,对此,不少学者认为“实事求是”不能反映诉讼证据制度的特点,缺少个性,故纷纷撰写论文和发表见解,进行了探讨。经编者研究和综合,十年来,关于我国的诉讼证据制度的主张,除了法定确认和实事求是以外,主要还有:求实,循法求实,以法求实,以证求实,实质求实,依法以证求实;真实,依法真实,实质真实,客观真实,服从客观,确信真实;以实求是,以证求是,依法调查,实据求是;实据定案,据实定案,事实法定,鞠实主义,择实使用,真凭实据;依法确信,法定确信,实事求是基础上的确信,客观确认,客观验证,实事求是基础上的客观验证,等。真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1989年召开的全国诉讼法学会年会(黄山会议)上,许多学者认为,概括我国的诉讼制度的名称,应当强调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强调依法收集和判断证据,对此可简称为“依法”,“循法”或“法定”;二是应当强调尊重和发挥公安司法人员的主观能动作用,对此,可简称?

  • 标签: 诉讼证据制度 法定证据制度 内心确信 自由心证制度 客观真实 认定事实
  • 简介:本文所谓公益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个人,在发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代表这些利益主体向国家审判机关提起民事诉讼,追究侵权人民事责任的行为。一、公益诉讼的必要性由于我国法律法规未对公益诉讼作出明确规

  • 标签: 公益诉讼制度 必要性 民事诉讼 侵权人 民事责任 诉讼费用
  • 简介:<正>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具有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为传统当事人理论的中心内容。然而,在现今的诉讼中,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与直接利害关系人出现了分离的趋势。诉讼代位制度将是完善当事人理论的一条新路子。诉讼代位制度意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因故不能以当事人资格进行诉讼,而由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替其位,以当事人资格起诉应诉的法律制度。依据诉讼代位制度,原不合格的当事人可成为合格的当事人,但诉讼标的实体权利义务仍存在于直接利害关系人名义之下。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不能以当事人资格进

  • 标签: 诉讼当事人 诉讼代位 直接利害关系人 权利义务主体 进行诉讼 诉讼标的
  • 简介:19世纪中叶,美国加州的淘金大军中,亚默尔就是发现了大家蜂拥而上后派生出的“缺水”商机,果然把手中挖金矿的工具变成挖水渠的工具,结果在大多淘金者空手而归时,由此,他圆了自己的致富梦,成为巨富。

  • 标签: 创业 商业机会 生意链 派生商机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