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央在恢复行使港澳主权时遵循平稳过渡的原则,加之相关制度并未考虑港澳青年可作为服兵役的群体,港澳青年被暂免服兵役的宪法义务。然而,港澳青年服兵役具有宪法与基本法依据,设计和落实相关制度机制是完善“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实施的制度安排和做法,在新时代极具统战价值。港澳青年服兵役有助于彰显宪法与基本法的国家统合功能,夯实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根基;壮大港澳爱国统一战线,推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大业;更加完善便利措施,促进港澳人心回归。港澳青年服兵役是中央将港澳青年纳入港澳工作全局乃至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不仅可为新时代中央管治港澳提供新思路,也能为两岸融合发展路径提供新启发。
简介:粤港澳大湾区是"一国两制"的制度红利,也是特别行政区、经济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单独关税区的叠加。粤港澳大湾区投资合作需构建在一定的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基础之上,既包含宪法性法律文件、区域政府合作协议,又包含WTO规则和区域性的CEPA补充协议及《CEPA投资协议》。随着《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的出台,大湾区投资合作的法律基础、法律性质、适宪性等问题尤显突出。破除这些问题的途径是敦促粤港澳三地制定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区域政府合作协议,形成平等、自愿和协商的软法法律机制,并通过完善《CEPA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件明确大湾区投资合作的法律性质、法律授权等法律基础,细化投资"负面清单"的内容和实施机构,以及健全多元化区域政府合作投资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