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环境侵权按其性质来划分可分为民事环境侵权和行政环境侵权。对于民事环境侵权理论界已经做了深入的探讨,实务界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救济制度。而对行政环境侵权,我国尚未有完善的理论指导和健全的法律规范。因此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我国行政环境侵权的种类和危害及其相应的救济制度缺陷,来构建我国行政环境侵权的救济制度希望对我国的行政环境侵权的救济立法有所助益。
简介:文章通过对当前环境侵权立法存在问题的总结和反思,以及对环境侵权救济法律体系结构模式相关理论和研究的介绍和借鉴,指出立法必须在关注未来的同时,总结过去的实践并审视现在的需要。尤其应当考虑中国的现实,以《侵权责任法》的出台为突破口,以更有利于法院适用法律,环境侵权诉讼更易进入诉讼程序为起点来构建环境侵权救济法律体系。而设计《侵权责任法》中有关环境侵权责任的条款,应当在考虑侵权责任法自身体系的同时,确定环境侵权的重大原则和制度以解决实践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并适当采用指引性的准用条款,同时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以及新制度的建立留下空间。
简介:我国现有的法律救济制度中,传统的民事救济和行政救济,由于制度的缺陷和环境侵权自身的特点。使受害者损失仍弥补不足,社会救济制度正是作为环境损害填补的社会化保障制度之一应运而生。文章从该制度的含义和性质入手,分析了设立该制度的现实和理论原因。并从制度的具体操作层面提出了一些建议。
简介:随着环境危机的日益加剧,环境侵权救济中的利益平衡原则受到各国的广泛关注和重视.本文分析了利益平衡原则在环境侵权救济中运用的原因及国外在环境侵害排除中的运用,并对我国在实践中运用利益平衡原则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简介:制度生成视角下推进环境侵权法律救济机制建设应该坚持保守的态度,选择渐进的思路。司法层面应选择环境公益诉讼作为适当的救济途径,结合能动司法理念、尝试性司法实践有序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层面应谨慎选择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模式,并从类型化角度选定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和举证责任分配机制。
简介:本文在介绍环境权理论及其法律实践的基础上,对我国环境侵权救济制度的现状作了全面的分析,并立足我国国情,就如何完善我国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提出了建议。
简介:当前,“包二奶”“养二爷”等婚外情的泛滥,像一种看不见的瘟疫一样,不断侵蚀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了保护受害配偶的利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对于恶意破坏家庭和睦的婚外情现象,应采用法律手段予以遏制。
简介: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侵权问题也会逐年增加。目前我国在环境侵权救济制度和实践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加快我国环境侵权救济方面的理论探索,加强对环境侵权受害人的保护力度,已成为理论和实务界的主要课题。
简介:在跨国环境污染日益普遍的今天,受害人可以选择向何国法院寻求救济非常重要。大陆法系国家现有的管辖权规则以“原告就被告”和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为主,基本能够适应跨国环境侵权诉讼的需要,但普通法系国家的莫桑比克规则却成为受害人向污染来源国法院提起诉讼的障碍。就国际立法而言,基于制定背景和针对性的不同,相关公约或公约草案在跨国环境侵权的集中管辖、原被告双方利益平衡等方面的政策性考量有很大不同。另外,在跨国环境侵权管辖权立法中,集中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趋势亦值得关注。
简介:构建合理的夫妻侵权救济制度,需要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共同努力,要明确夫妻侵权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合理界定夫妻侵权行为的范围,规定适用于夫妻侵权的特殊诉讼时效,建立以损害赔偿为主,非财产责任与民事制裁方法并用的方法。
简介:
简介:笔者认为对夫妻侵权行为实施民事救济, 五、对夫妻间侵权行为的救济方式 对夫妻间侵权行为如何救济,并就如何对夫妻侵权这种特殊性侵权行为进行救济
简介:并就如何对夫妻侵权这种特殊性侵权行为进行救济,夫妻间的侵权作为家庭矛盾的一个方面,这就需要及时对夫妻间的侵权行为进行民事救济
简介:近年来,民航业持续快速发展,航空逐渐成为大众化的交通运输方式,随着航班的增多,旅客的激增,由于航班延误引起旅客纠纷争取权益的事件越来越多,航空服务领域的维权问题已经是困扰旅客和航空公司的一个突出问题,本文通过分析航班延误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旨在提出航班延误的法律救济措施。
简介:笔者认为对夫妻侵权行为实施民事救济,并就如何对夫妻侵权这种特殊性侵权行为进行救济,在夫妻侵权行为救济中
简介:环境法律实质上仅是社会悲剧性地分配资源的一种手段,市场、习俗、惯例和政策等手段都综合参与决定了资源的分配,在环境侵权救济中,环境政策是影响环境法律的重要因素。环境政策实施对于环境法律在环境侵权救济中的影响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公共政策的演进促进环境侵权法律责任机制内在机理的更新;专门的环境政策催生新的环境法律、更新环境法律机制;地方政府对于中央环境政策再界定过程,形成了多种类型的地方环境政策,对于环境侵权救济的影响也呈现出多种形态。
简介:环境责任保险是通过社会化途径解决环境损害赔偿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我国目前环境责任保险的实践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制度缺失、规模不大、范围过窄、费率较高等:为了有效的克服这些现实问题,必须从环境责任保险法律体系的构建、环境责任保险市场要素的规制、环境法律意识的培育等几个方面,对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的实现路径进行研究。
简介:因此环境侵权救济中受害者和专业诉讼组织之间的交易是一种诉前交易, 一、建立诉前交易制度之必要性 环境侵权救济中受害者和专业组织之间的交易是指受害者和专业组织通过讨价还价达成协议, 建立环境侵权救济中受害者和专业组织或人员之间的诉前交易制度接下来要考虑的新问题是
简介:目前,世界各国已经面临因高度工业化所引发的各种大规模侵权事件的危害与考验,近年来连续发生在各国的一些大规模侵权事件也预示着风险社会的到来。2008年我国"三鹿奶粉事件"、2010年英国石油公司"墨西哥湾石油泄漏事故"、2011年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等等。完善大规模侵权中受害人民事救济制度是我国侵权法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简介:摘 要
论行政环境侵权的救济
环境侵权救济法律体系的构建
浅议环境侵权损害的社会救济制度
论环境侵权救济中的利益平衡原则
制度生成视角下环境侵权法律救济机制研究
对我国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的思考
配偶权及侵权救济
浅议我国环境侵权救济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论跨国环境侵权救济中的司法管辖权
试论夫妻侵权之民事救济
试论夫妻侵权的民事救济
航班延误侵权的救济措施
环境法律与环境政策的抵牾与交融——以环境侵权救济为视角
环境责任保险:环境侵权的社会化救济及其实现路径
谈试论环境侵权救济中的交易行为和交易制度
大规模侵权民事救济比较研究
论商标侵权之法律救济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