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一批又一批贪官、蛀虫,被依法惩办的时候,人们的思考也越来越多:我们有严密的组织人事制度,这些贪官、蛀虫何以能顺利通过层层考察,而掌握了各单位、各部门的重要权力?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用人失察。用人失察,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除了被考察对象的善于伪装、权力到手后的蜕化变质等等因素之外,用人腐败是一个重要原因。现在,在用人问题上,权钱的交易以及卖官鬻爵之风又在一些部门沉渣泛起。有的干部心术不正,才疏学浅,品德低下,作风浮躁,凭借他们的德行,不可能得到重用,但他们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善于投机钻营,于是,过去被人们所不齿的伸手要官、抬腿跑官、出钱买官之类的事居然又渐渐地有了它的市场_但是遗憾的是,贪
简介:一、责任的具体界定责任时效的界定。一般而言,推荐者所负责任的时效为从向上级组织部门提出正式推荐建议到考察结束决定任用之前;考察者责任的时效为从考察对象到决定任用后半年;任用责任的时效为从讨论到决定任用后半年,但如果任用对象在半年内所暴露问题与推荐者有直接关系,则应同时追究推荐者的责任。责任者范围的界定。一般来说,能直接追究到个人责任的,即追究个人责任,如推荐者中的领导个人推荐责任,考察中属考察人员的考察责任。但有时个人责任隐含于集体责任之中,就需要作出界定。在推荐过程中,往往出现领导个人意图隐含于组织推荐之中,这就需要明确,组织推荐的主要责任由党委主要领导承担,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