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哲学本质上就是诠释学。对概念的理解与解释,构成了哲学工作的核心。作为一个哲学概念,"interpretation"通常与诠释学关联在一起,有时甚至就被看作"诠释学"的同义词。然而,在哲学文献中,这个词往往是不同语词的翻译,比如"hermeneutics"、"Interpretation"、"Auffassung"或"Auslegung"。虽然作为翻译的结果,这些词都有一个统一的形式"interpretation",但其意义或用法不尽相同,甚至完全对立。从诠释学的视角对"interpretation"这一术语的考察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维特根斯坦意义理论的呼应和补充:语词的意义不仅在于其用法,也在于对其用法的理解与解释。
简介:摘要众所周知,在日常的实际生活中,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都离不开信息这个概念。人们无时无刻都对信息有着需求,同时也在获取和利用信息。信息在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存在是普遍的,是物质形态及其运动形式的体现,同时也出现在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活动之中。就信息产生与作用机制而言,它可以区分为自然信息和社会信息两大类。信息服务则是以信息为内容的服务业务,其服务对象是对服务具有客观需求的社会主体,包括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在服务中,这些主体称之为用户。信息用户是指科研、技术、生产、管理、文化等各种活动中一切需求与利用信息的个体或团体、具有信息传播与交流需求和条件的所有社会组织及成员以及具有一定社会需求和社会信息交互作用条件的一切社会成员,其中包括个体和团体。
简介:诠释学在西方哲学中的历史可谓是源远流长,在经历了圣经注释学、罗马法解释理论、一般文学批评理论以及人文科学普遍方法论(依据洪汉鼎先生的划分)之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又经伽达默尔将其从方法论的维度提升到了本体论的维度,建构了哲学诠释学。在这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无论是方法论角度还是本体论角度,始终摆脱不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在理解的过程中,如何能把握好理解的限度问题,在怎样的范围内才能正确的把握文本或者说是历史流传物的意义。方法论的诠释学和本体论的诠释学总是很容易的就滑进了相对主义的泥潭中。文章试图通过对各种类型的诠释学在诠释限度问题上所做努力的概述,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