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0年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著作权法第四条中的“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删除。修改后的这一条成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著作权法政治性不保护条款的由来与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