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含义由于企业所有者、税务和管理者要求财务报告正确反映企业的收益状况,使资产负债表采用了收益和成本费用配比的原则,只要是支出的费用都要摊入成本,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是还没有摊入成本的支出部分。因而财务报表中资产计量的会计基础是以所费原则为主,辅以经济资源原则。即资产是预付资金,没有付出就没有资产。因此,财务报告在资产揭示上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只有投资才能形成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而且只能以投资额来计量资产的金额。这样一来根据所费原则,有些不是企业直接付出而形成的资产就得不到正确揭示。例如,企业长期经营而形成的商誉,在我国目前大多数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是不被列示的。二是只要是企业所费,
简介:一、谨慎性原则在资产计置中的运用1新制度针对我国企业当前普遍存在的资产虚增现象,进一步扩大了谨慎性原则的实用范围。在原来规定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四项准备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四项减值准备。而且,在会计政策的选择方面企业自主选择的余地更大,如对于坏账准备,原制度规定必须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比例计提,已经发生的坏账损失必须经过财政部门批准才能冲销,致使企业大量呆账、坏账长期挂账。固定资产也存在类似情况。这些都是导致企业资产不实的重要因素。新制度则规定,坏账准备和累计折旧的计提方法及计提比例均由企业自主合理确定。这样就能更加真实地反映资产的有效价值,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真正体现出资产必须具有能够给企业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属性,提供更加真实稳健的会计信息。
简介: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这就意味着中国未来的发展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一新的提法表明,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解方面与党的"十七大"相比有着更加深入的认识。
简介:在传统的销售行为之外,还经常发生一些特殊的销售或视同销售行为,主要包括以下13种:(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企业,将贷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不在同一县(市)的其他机构用于销售;(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飞翔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投资者;(7)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职工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9)以旧换新销售;(10)还本销售(11)折扣销售;(12)售后回购;(13)非货币性交易。这些特殊销售行为的发生却很普遍,且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而更加常见。由于这些特殊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缺少系统的理论分析,相关法规之间又互不衔接,导致企业核普遍不够规范。首先,财务会计法规与税收法规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差异。一是“会计收入”与“税收收入”的确认,包括确认与否,确认时间的确认金额,一般都存在差异,如对前述销售行为(3),二者的确认时间不同,“增值税堑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在移送货物的当天确认增值税计税收入;“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定,应在最后对外销售实现后确认会计收入。对前述销售行为(4)、(5)、(7)、(8),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定,不应确认会计收入,而应按帐面价值结转成本;而根据、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税发[2000]118号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得税增值税的计税收入。对前述销售行为(11),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如果折扣在同一发票上注明,可抵减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