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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规范性文件(本文所称规范性文件专指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发布的在一定范围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产生普遍约束力的文件。由于规范性文件关系到行政机关做出的抽象行政行为,对社会将产生很大影响,特别是涉及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因此,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是一件非常严肃和慎重的工作。
简介:规范性文件备案是我国政府法制监督体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自1987年国务院开展法规、规章备案工作以来,各省(区、市)陆续建立起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控制行政机关滥用、误用行政权,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简介:在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中,最为人们忽视然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最贴近并经常影响人民的日常生活的是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之外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由于种种原因,行政法学界对其甚少关注,而这导致了理论上和实践中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许多重要问题存在认识上的缺陷与分歧.本文对涉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涵义、与政策的关系、制定的主体及其权限、合法性审查和可诉性等重要方面进行了较深入的讨论与研究,尝试澄清谬误并构建适合于我国实际的,能促进其他规范性文件法治化的行政法律制度.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诉法”)规定了行政诉讼合法审查原则,同时又规定了合法审查的依据是法律、法规,也可参照规章。由此就出现这样一个问题:行政机关依一般规范性文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被诉至法院,由于这些规范性文件既不是法律、
简介:加强海关法制工作是实现海关依法行政、全面建设现代化海关的有力保障,要适应WTO要求构建完备、规范、协调、透明的海关法律体系,必须从源头上提高海关立法质量,大力完善海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机制。文章分析了海关规范性文件监督机制面临的一些困难,并提出了如何完善的思路。
简介: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政府及部门的规定制定的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目前,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颁发工作已初步走上正轨,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却稍显滞后,因此,笔者试就此问题谈一点粗浅看法.首先,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是政府进行层级监督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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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规范性文件是各级行政机关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履行各项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依据,其合法与否、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能否实现,直接关系到政府机关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笔者结合我省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实践,就如何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谈几点看法,旨在抛砖引玉。
简介: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北京市、区县档案馆为本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查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场所。这标志着该市现行文件利用工作已成为市和区、县档案馆的法定职能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现行文件利用工作从此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的全新的发展阶段。
简介:<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法局、监狱局:为了做好《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司法部对1990年以来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部分司法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简介: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特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解释而形成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本文以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来指称行政机关制定的抽象行政行为的红头文件,是指具有法定解释权的行政机关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而形成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简介:规范性文件具有反复性、范围广、影响大的特征,它在依法行政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性,正视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自觉遵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原则,提高制定和审核规范性文件的人员素质,加强文件的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从而推动我国依法执政的进程。
简介:<正>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湖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已经2004年4月14日省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省长周伯华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简介:行政法的法源是一国行政法规范的总称,应当包括现行所有的成文法规范。而中国行政法学的通说否认“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法源地位,认为行政法的法源仅仅包括宪法、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这种理论违背了法源的基本理论,违反了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割裂了完整统一的法律体系,并导致了理论和实践中的大量矛盾冲突。因此,中国行政法的法源理论应当进行修正,承认“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法源地位。
简介:一般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我国行政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有些一般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严重不合理、甚至违法的情况.现行的各种监督制度由于存在内在的逻辑上缺陷,基本上不能发挥监督作用.我们需要以加强事前监督为重点,完善司法审查制度为保障,重构一般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制度.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浅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方法
由清理规范性文件引发的思考
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定位问题分析
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初论
9件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废止
行政诉讼能否参照规范性文件之我见
论完善海关规范性文件监督机制
试论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
1993年卫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浅议规范性文件不备案的根源及对策
《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规定该市、区县档案馆这查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场所
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论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性质、分类和效力
关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若干问题
湖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论“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政法法源地位
一般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监控制度研究
关于加强规范性税收稽查体系建设的几点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