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研究司法机关、案件双方当事人或其亲人以及周围群众对鉴定结论的满意度、接受度。方法分别用司法精神病鉴定随访调查问卷,采用面访与信访结合的方式,对司法机关、案件双方当事人或其亲人以及周围群众进行随访。结果司法机关对鉴定结论的采纳为100%;鉴定结论与最后的司法判决:70例(83.33%)一致,14例(16.67%)基本一致。对鉴定结论,司法机关满意度最高(100%),案件相关的当事人或受害人最低(70%)。随访发现,NGRI者未治疗率高达52.17%,再犯案率为17.39%。结论司法机关对鉴定工作的接受度和满意度较高,而案件相关的当事人或受害人偏低。NGRI者的治疗率较低,再犯案率高。
简介:饱受争议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相比其他类鉴定项目较为特殊,鉴定意见决定了当事人的责任能力、受审能力、证人的作证能力、妇女的性自卫能力、罪犯的服刑能力等,直接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对案件的影响较大。然而鉴定本身缺乏实验数据支持的学科特点,以及依靠文证材料的鉴定方法,很容易导致当事人对鉴定的怀疑和争议。为解决以上问题,尝试将具有形式公开、当事人参与等特点的听证制度引入该领域,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构建全新的听证制度和程序,以保证在鉴定意见出具之前双方当事人能够充分陈述、举证、质证、阐述争点、行使辩论,对个人主张负举证、说服责任,在参与、监督鉴定的过程中消除疑惑、争议,更能理解鉴定意见的得出。
简介:(江苏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江苏南通226005)摘要目的探讨精神发育迟滞者的涉案特征,有效预防犯罪。方法对近三年以来有关精神发育迟滞的司法鉴定资料作回顾性分析。结果18—45岁者共72例,占67.94%;小学文化及文盲95例,占89,62%;农民及无业者93例,占87.74%;涉案人员男女性别比例相当;女性涉案者以被性侵害及盗窃居多,被性侵害有40例(占总案例的37.74%)、盗窃4例;男性涉案者以盗窃及强奸居多。盗窃案男性27例(占总案例的25.47%),强奸7例。结论显示农村人口、低文化、无业的青壮年精神发育迟滞者构成了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主体,其中以被性侵害案占首位,盗窃案居第二位。提示全社会对精神发育迟滞患者要齐抓共管,加强道德教育和监管,以减少违法犯罪及防止性侵害行为的发生。
简介:目的探讨近10年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上访案例的特点。方法对在四川大学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鉴定的共3387倒案例中涉及上访的31例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前5年组上访案例有6例(0.53%),后5年组有25例(1.11%)。有一定事实依据组的上访持续时间长于无事实依据组(P〈0.05)。31例案例的鉴定结论有17例(54.84%)为精神分裂症。前5年组与后5年组的鉴定结论无统计学意义(P〉0.05)。无事实依据组与有一定事实依据组的鉴定结论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近5年来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上访案例数量较前5年有所增多。有一定事实依据上访者的上访持续时间较无事实依据上访者长。司法鉴定的上访案例中,精神分裂症仍是主要鉴定诊断类型。无事实依据的上访人员中出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可能性较大。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监狱服刑人员司法精神病鉴定的临床特征。方法对80例服刑人员的司法精神病鉴定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患有精神障碍的服刑人员以抢劫、盗窃等财产性犯罪和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等暴力性犯罪为主,青壮年比例高,危害后果严重。鉴定构成比依次为精神分裂症49例(61.3%),心境障碍7例(8.8%),癫痫及癫痫伴发精神障碍10例(12.5%),精神发育迟滞2例(2.5%),神经症3例(3.8%),癔病2例(2.5%),其他7例(8.8%)。入狱后出现精神异常者36例(45.0%),有精神病家族史者16例(20.0%)。结论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易出现精神心理问题,精神分裂症等重型精神病所占比例最高,暴力性犯罪和财产性犯罪所占比例大,社会危害大,设立精神病分监区集中管理和治疗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模式。
简介:目的探讨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中精神发育迟滞受害人的特征。方法采用四川大学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性自卫能力鉴定案例登记表、大体功能评定量表(GAF)、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成人智残评定量表(AMDRS),对152例相关案例进行登记评分和统计处理。结果被害人的文化程度为文盲占53.9%,小学占42.8%。被鉴定的性受害人与被告人相识者占86.8%,发生在被害人家中(38.8%)、被告人家中(27.6%)或野外(21.1%),采取暴力、胁迫(56.6%)或诱骗(40.8%)的方式。受害时完全顺从者52.0%,受害后无所谓者78.3%。精神发育迟滞受害人的平均智商(IQ)为(40.29±11.40),SDSS的平均分数(12.84±2.65)。缺乏和无性自卫能力两组比较总智商(t=6.855,P〈0.01)、言语智商(t=6.583,P〈0.01),操作智商(t=4.878,P〈0.01),SDSS评分(t=-6.292,P〈0.01)、GAF评分(t=6.643,P〈0.01)、AMDRS评分(t=-7.397,P〈0.01)间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结论MR性受害人受教育程度低,易被熟人胁迫或诱骗,受害时多不知反抗,受害后多表现无所谓,智商低于正常,社会功能受损明显。智商和社会功能与性自卫能力有关,应该作为评定性自卫能力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