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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集资诈骗发轫于民间集资行为,由于其以借贷合同为基础因而兼具了民事与刑事双重属性。在此背景下,又因合同内容不同而对定罪的影响也不一而足。当借贷合同具有合法外观且代表了双方合意时,即应视为进入民法规制范围,不以犯罪论;对于不具有合法外观的超过银行四倍利息的借贷合同和民事诈欺借贷合同,因其民事属性不尽相同,应考量是否具有刑法上的"非法占有"目的,以作为罪与非、此与彼之间的界限。

  • 标签: 集资诈骗 民刑衔接 合同 异化界限
  • 简介:法官在量刑时应当权衡一切对犯罪人有利或者不利的情况,如犯罪人的年龄、成长环境、悔罪情况、侵害的法益、违反义务的程度等,其中犯罪行为引起的结果在量刑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法定的加重结果、法定刑之外造成其他的违法结果以及犯罪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害结果等。对这些因素的不当考量将会造成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间接处罚,这无疑会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在交通肇事定罪量刑过程中,财产损失和赔偿因素即具有重要的影响力,除此之外,社会地位、被告人与被害人关系的亲疏、社会舆论等对间接处罚产生重大影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应努力克服影响间接处罚的诸类因素,防微杜渐,不断加强对间接处罚的禁止。

  • 标签: 间接处罚 交通肇事罪 定罪量刑
  • 简介:法官在量刑时应当权衡一切对于犯罪人有利或者不利的情况,如犯罪人的年龄、成长环境、悔罪情况、侵害的法益、违反义务的程度等。其中犯罪行为引起的结果在量刑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法定的加重结果、法定刑之外造成其他的违法结果以及犯罪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害结果等。对于这些因素的不当考量将会造成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间接处罚,这无疑加重了对被告人的处罚。本文以交通肇事为例,从财产损失和赔偿因素为切入点,分析论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影响间接处罚的因素,试防微杜渐,以呼吁对间接处罚的禁止。

  • 标签: 间接处罚 交通肇事罪 定罪量刑 因素
  • 简介:从暴力的作用对象的角度区分抢夺与抢劫有诸多缺陷,这导致现行司法解释对飞车行抢定罪不准确、逻辑不严密。飞车行抢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背被害人意志,采取利用飞车压制被害人反抗的暴力手段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该行为具有侵害被害人生命和身体健康的高度危险性,并且行为人在主观上是要追求和利用这种危险达到非法取财的目的,符合抢劫的构成要件,但不符合抢夺的构成要件。从社会实践的角度看,将飞车行抢定罪抢劫能够更好体现刑法的预防功能。为防止量刑歧重,对个案中未造成任何实际损害的行为人,可依《刑法》第23条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标签: 飞车行抢 司法解释 抢劫 抢夺
  • 简介:一、传统[1]定罪量刑与情感是"相忘于江湖"(一)传统定罪量刑拒斥情感的原因1.对情感的不信任在西方,对情感的研究一直处于哲学社会学的边缘,如"古希腊哲学家芝诺认为,激情是灵魂的一种不合理的不自然的运动,或者是一种过度的刺激。而克吕西波甚至探讨了情感的产生和最主要的情感形式,认为人们对情感不仅要节制,而且应该彻底根除。根除了情感,人就是自由的"。[2]究其原因,可归结为情感的诸多与生俱来的特点,即作为元命题的不可定义性,以及情感自身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不易把握性等特点。一言以蔽之,就是情感始终没有获取哲学、社会学家的"信任",这也就决定了

  • 标签: 论情感 人身危险性 情感关系 社会危害性 希腊哲学家 克吕西波
  • 简介: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定罪问题在理论界一直存在很大争议,我国现行刑法对交通肇事的规定比较笼统,在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中,对行为人的定罪不仅要结合其主观罪过,还要结合当时的客观情况。这样才能做到定性准确,进而为裁量刑罚提供支撑。

  • 标签: 交通肇事 逃逸致人死亡 主观罪过
  • 简介:量刑反制定罪论高举实质正义的大旗,强调量刑对定罪的反作用。然而认为该理论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批评比比皆是,目前学界主要存在滥用司法权、突破构成要件限制以及违反传统的罪刑关系这三个批评意见。抽象意义上的滥用司法权以及违反传统以定刑的观念无法形成有力的批评,但量刑反制定罪不能突破构成要件的限制,在此前提下的量刑对于定罪的反作用正是该理论的合理性所在,这种解释论意义上的量刑反制定罪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 标签: 量刑反制定罪 罪刑法定原则 以罪定刑 以刑制罪
  • 简介:刑法学界对于聚众斗殴转化犯的理论有所关注,但对于聚众斗殴转化犯的具体适用还未形成统一观点.以聚众斗殴转化犯定罪中的疑难问题为中心,搜集司法机关已经判处的103件案例,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数据比较和分析,揭示出各地法院对相同案情的处理存在着混乱之处.正确处理聚众斗殴转化犯定罪问题必须结合转化犯的实质构成要件,在审慎考察具体案情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性的法律适用,兼顾刑法惩罚功能与刑罚正当性的统一,以实现合理定罪与量刑之目的.

  • 标签: 聚众斗殴罪 转化犯 主体范围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
  • 简介:作为两种传统型的犯罪,刑法条文对抢劫与强奸的客观方面的规定都包含有“暴力、胁迫与其他手段”这三种行为方式,在刑法体系中作为两种侵犯不同客体的犯罪,虽法律条文字面表述相同,然考虑到因对客观行为方式的不同理解将会影响到罪与非、此与彼的界限问题,同时在司法实践运用中因具体案件的差异性仍会有所不同。故通过对两之间客观行为方式的异同的分析,进而对于法律条文的涵义作出符合其犯罪构成的解释,从而为刑事司法实践中罪刑的考量提供理论的指导与借鉴。

  • 标签: 抢劫罪 强奸罪 客观行为
  • 简介:通奸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予入。刑法学界关于通奸入和出论围绕七个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通奸出论具有逻辑盲点,突出表现为女性主义法学视角的严重缺失,严重忽视家庭的地位与作用和对刑法谦抑性的误读。立法上应该以自诉和公诉双轨制的诉讼方式启动通奸的追诉,并对通奸设置单纯的有罪宣告并处罚金的刑罚。

  • 标签: 通奸 出罪论 入罪论
  • 简介:中国传统法律采用绝对法定刑的立法模式,法条的构成要件极为具体、细致,这种具体、细致的规定使得同一类案件的不同表现形态在立法中无法相应地表达,法律罪名的具体化导致其涵摄案件的范围狭窄,司法实践中会出现“无正条”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实践中运用比附的技术很合理地弥补了我国古代法律罪名涵摄力低的一面。比附定罪的思维本质是我国古代的推类思维在司法领域的运用。推类思维中的“类可推”是比附定罪思维合理性的基础,而“类不可必推”又使得比附定罪思维具有或然性的特征,“察类”则是比附定罪思维可靠性的保证。

  • 标签: 推类思维 比附定罪 合理性 或然性 可靠性
  • 简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极少,很大程度上源于刑法理论上并未对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与民事规避执行行为的区别予以充分讨论。本文通过结合司法实例,在对此问题进行刑法教义学分析的基础上,将有关结论与工程建设领域这一特殊领域的相关问题结合起来,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在判决、裁定要求行为人支付一定数额财产时,行为人有能力履行,但故意实施使应当执行的财产物理灭失或法律灭失的行为;或在判决、裁定要求行为人实施特定行为时,行为人经多次通知履行而拒不履行或故意设置障碍等情况时,构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罪。

  • 标签: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民事规避执行行为 工程建设
  • 简介:扣押人质并向第三人提出不法要求,是绑架犯罪在日常生活中的典型图像。当前对绑架通说的解释即是以此经验图像出发,认为绑架作为复行为犯,以存在三面关系为必要,并且控制人质之后另行起意勒索财物的情形也构成本。对绑架构成要件的解释不能以日常经验图像遮蔽其规范逻辑,也不能以处罚合理性为由脱逸合法性的限制。依绑架构成要件的规范逻辑,绑架只能是单行为犯,也可能存在两面关系的绑架,准绑架的成立必须以立法上的拟制性规定为前提。

  • 标签: 绑架罪 目的犯 单行为犯 三面关系 两面关系
  • 简介:污染环境只能是过失犯罪,它包括过失危险犯和过失结果犯两种形式。污染环境行为是重大污染事故发生的充分条件。污染环境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是行为人的犯罪心理。故意污染环境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构成投放危险物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过失行为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行为的,不构成犯罪。

  • 标签: 污染环境罪 罪过形式 因果关系 罪责自负 刑事责任根据
  • 简介:电商平台体量太大了,要让它有所改善也需要时间。本篇绝对不是“剁手党宣言”,只是作为网购资深买家,反思了如今电商业的浮夸和浮躁。一,别在图片上PS“如假包换,假一赔士”啦。其实,这和盗版影片上“24小时内请删除”一样敷衍。

  • 标签: 电子商务 发展现状 平台 经营策略 企业管理
  • 简介:摘要本文通过对抢劫的概念、犯罪构成特征、处罚、行为对象、既遂与未遂等问题进行评析,并阐述入户抢劫等加重处罚的认定、携带凶器抢夺认定抢劫的情况,转化型抢劫的适用条件以及抢劫与故意杀人、绑架、寻衅滋事的界限等的具体内容,根据《刑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提出了对抢劫的正确认定适用。

  • 标签: 抢劫罪行为对象加重处罚情况
  • 简介:贷款诈骗犯罪往往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需结合相关主要证人的证言证实贷款合同背后的真实犯罪目的。要重视收集审查涉案人员提供的相关书证以辨别交易真伪。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骗取银行贷款,应认定为贷款诈骗;相关证据能够证明行为人仅以使用被骗取的贷款为目的,或者缺乏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应认定为骗取贷款

  • 标签: 贷款诈骗 非法占有 证据认定
  • 简介: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基于现实的迫切需求和理论的迫切需要出台。可行性和必要性是立法机关增设此的深入考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今后独立成应有以下几方面要求:将虚假信息的内容作扩大化处理;增设相应的罚金刑;新罪名规定的"其他媒体"应包括传统媒体;合理界定新罪名中"编造、传播"行为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 标签: 编造、传播 虚假信息 社会危害性
  • 简介:盗窃作为一种高发性犯罪,在理论上及司法实践中均有重要的研究价价值,在盗窃的犯罪构成这一问题上就有四要件和三阶层的争论。除此之外,关于犯罪对象"财物"的属性,盗窃行为"秘密性"的认识,既遂等问题的界定也存在较大的争议,这些理论上的争议,在推动整个立法进程的同时,直接关系到司法实务中对于盗窃定罪量刑。

  • 标签: 盗窃罪 犯罪构成 犯罪对象 既遂
  • 简介:随着"非自然性交"行为的出现,我国的强奸立法亟需完善。应该将妇女规定为强奸的犯罪主体,将男子扩大为强奸的犯罪对象。强奸的行为方式除了性器官的性交以外,还可以包括口交和肛交。另外,奸淫幼女的行为应该独立成并将其犯罪对象扩展至所有的幼童,单独设立"奸淫幼童"。嫖宿幼女既与奸淫幼女发生竞合,又与猥亵儿童发生竞合,三者之间的法定刑又轻重有别,因而不能有效地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不利于对幼女身心健康的保护,应当废除。

  • 标签: 强奸罪 奸淫幼童罪 嫖宿幼女罪 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