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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费希特的正义思想秉持自由的精神,体现出强烈的现实关怀和针总时弊的意识,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结合费希特知识学的演变过程,可以从法权、伦理和宗教三个维度来概述他的正义思想,并分析这三种正义思想的内在关联和本质内涵。如果说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康德率先在人的内心发起了道德的启蒙,那么费希特则在外在的规范层面引领了法权的启蒙。费希特正义思想的重要启示在于,正义不能仅仅停留于内在的道德层面,而是必须客观化为公民社会的法权秩序。

  • 标签: 正义 法权 道德 伦理 宗教
  • 简介:在德国古典法哲学发展史上,费希特最早明确地提出了法权演绎的学说。他基于知识学的立场,在《自然法权基础》中明确地对相互承认学说进行哲学的演绎和证明,论证了个体想要获得自由,必须是建立在对于自身之外的他者的承认基础上。并且,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对于权利的哲学证明,即,如果不能够承认自身之外他者的存在,就无法进入到法权关系之中。这种基于相互承认的法权演绎学说,不仅揭示了自由概念在德国古典哲学家笔下的社会结构,突破了从个体角度界定自由的尝试,而且也将这种社会结构或者共同体结构纳入到了权利概念的内部。但在《自然法权基础》中,费希特并没有完成这一相互承认的权利学说的构造,相互承认并未真正地建立起来。这导致了柏林时期费希特基于神圣理念对于相互承认学说的改造,产生了有关基督教共同体的学说,并最终导致法权演绎学说的消逝。但从总体来看,费希特提出的相互承认及其基础上的法权演绎学说为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和马克思的基于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共产主义学说提供了哲学上的出发点,从而使相互承认及其基础上的法权学说具有了时代的生命力,并由此也为现代权利哲学的发展提供了深刻启示。

  • 标签: 绝对自我 相互承认 交互主体性 共同体 法权演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