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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买卖并已交付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承担问题,存在争论。学者大多认为应由机动车的现持有人即买方承担责任,卖方无需承担责任;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这样的解释和判例。但事实复杂远非想象,实践中出于公平以及受害人权利救济的充分实现的考虑,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分双方承担责任的方式。一般情况也就是在卖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由买方承担责任,卖方无需承担责任;而在卖方存在足以致使交通事故发生或者造成受害人权益损害的情况时,卖方应根据不同情况与买方承担连带责任或者补充责任。

  • 标签: 所有权转移登记 机动车 损害赔偿责任
  • 简介:国家义务可诉取决于两个要素:首先,是不是法律义务,是不是具体的法律义务;其次,义务的履行主要取决于相关公权力主体的态度还是能力。在国家义务的三层次中,尊重义务是典型的可诉义务,保护义务的排除和救济部分具有可诉,给付义务中具体层面的给付义务具有有限的可诉

  • 标签: 国家义务 尊重义务 保护义务 给付义务 可诉性
  • 简介:原创是作品可版权的核心要件,其最基本的涵义就是作品来源于作者,而不是抄袭他人作品的结果;原创并不包含艺术价值和新颖的要求;个性的存在是原创的直接证据;在特定作品中,版权法的原创性要求可能与这些作品将要实现的社会价值相冲突,版权法需要作出适当平衡;创作意图的存在与否不应当成为原创的要件;额头出汗原则不应当成为现代作品获得可版权的基础;原创是否包含创造应当视作品类型的不同而作不同处理。应当将作者导向型分析与作品导向型分析,特征导向型分析与目的导向型分析,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结合起来对作品是否具有原创作出适当的界定。主观的表达可能受版权法保护,但客观的事实却不具有可版权

  • 标签: 原创性 艺术价值 个性 创作意图 额头出汗原则 新颖性
  • 简介:法治理念要求法律必须具有确定性和完备,这就要求作为法律规范建构手段与表达形式的法律语言具备逻辑上的精确严密。然而由于法律实践的复杂,法律语言的模糊是难以避免的。法律模糊语言具有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但可以在一定程度消除法律模糊语言的弊端。

  • 标签: 法律语言 模糊性 弊端 消除
  • 简介:法治与政治的关系是法学领域的经典论题。一方面,法治必然难以脱离政治而存在;另一方面,对于法律自治的追求又必然会排斥政治权力。本文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服务大局"谈起,沿着上古到后现代法哲学的视角,探讨法治与政治的关系,进而对法治的政治进行了基于现实的分析。政治是法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同时,法治的推进始终离不开政治制度。

  • 标签: 法治理念 服务大局 权力话语
  • 简介:反倾销制度和反补贴制度在市场经济语境下是各自独立的贸易救济工具,而在非市场经济语境下却具有相同的目标定位。WTO多边协议在针对非市场经济成员方是否可以实施“双反”方面的立法具有模糊,《中国入世议定书》不但没有使中国作出接受“双反”的承诺,而且还消除了这种模糊,从而排除了WTO其他成员方针对作为非市场经济成员方的中国实施“双反”的可能。因而,关国对华实施“双反”违背其在WTO的义务,属于违法行为。

  • 标签: “双反” 非市场经济 违法性
  • 简介: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囊括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一编总则中的“强制措施”和第二编“侦查”一章中的扣押、搜查等强制侦查措施的总称。文章认为: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刑事强制措施和强制侦查措施的定性模糊,没有形成完整规范的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应从完善立法和规范执法两个层面入手,把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和强制侦查措施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保证国家公权力对公民所享有的宪法基本权利的限制与剥夺受到最严格的制约和监督,实现惩治犯罪和保护人权的双重效果。

  • 标签: 刑事强制性措施 主要问题 完善措施
  • 简介:刑罚权配置和运作的正当,应从个体性权利出发进行分析和论证。刑罚的适用即意味着自然人或者单位重大权利的剥夺或者限制,而这类权利应否被剥夺或者限制以及在何种程度上被剥夺或者限制,应通过这类权利的性质来认识和分析。在犯罪设置、刑罚制度方面,都应从个体性权利视角来检验制度、规范和解释结论的正当

  • 标签: 刑罚权 正当性 个体性权利 立法论
  • 简介:侵权责任法中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争论焦点之一集中在物权请求权(或绝对权请求权)是否应当与侵权责任分离。一方面,物权请求权是物权的一项效力,从义务人的角度看,它并非仅是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因而物权请求权具有独立的必要,另一方面,为了给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法益提供防御保护及多元化救济,诸如排除妨害、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等防御责任应当规定在侵权责任法中。

  • 标签: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损害赔偿 物权请求权
  • 简介:我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垂统而治,代代相系,其间虽有战乱割据,且"五百年必有王者兴",甚或夷狄入主中夏,但未有若晚清以来遭遇挑战之大事变之烈者。我们认为,欲理解今日中国之现状乃至未来中国之走向,确需厘清近代中国激变时代的遭遇与回应,不知来龙焉知去脉?今年适逢辛亥革命一百周年,相信海内外会隆重纪念,学界也会跟进,晚清民初的相关研究势将再次成为热点。本文关注的是,晚清变局下的政治合法流失与作为回应的法制改革挫败之关系。

  • 标签: 晚清民初 政治合法性 法制改革 近代中国 中华民族 辛亥革命
  • 简介:基于法律移植的基本原理反思中国犯罪构成理论的三次变迁,表明移植域外的犯罪构成理论是可行的。建国后我国采用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在当时是历史的必然,而以当下中国社会的现实条件观之,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则凸显其对人权保障之不足,因此,目前主张通过法律移植改造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具有合理性。但是,法律移植并不是改造我国传统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唯一路径。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走向存在两种可能:一是直接移植引进三阶层体系取代四要件理论,一是重新阐释四要件理论以适应新的观念。

  • 标签: 犯罪构成理论 法律移植 法律观念
  • 简介:2010年5月27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九部地方法规的决定》。决定废止《陕西省禁止贩毒吸毒条例》、《陕西省强制戒毒条例》、《陕西省禁止赌博条例》、《陕西省禁止卖淫嫖娼条例》、《陕西省公证工作若干规定》、《陕西省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食品经营者生产销售食品卫生规定》、《陕西省儿童计划免疫条例》、《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陕西省公路养路费征收条例》等9部地方法规。多数法规是因与上位法、当前实际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明显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而提出废止。

  • 标签: 地方性法规 陕西省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食品卫生 农村集体经济 经济社会发展
  • 简介: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区域行政规划逐渐兴起,同时也面临着合法的质疑。从行政与法律的关系来看,在法律保留原则之下,区域行政规划必须具有组织法上的明确授权,但并不必然要求具备行为法上的依据。从中央与地方关系来看,在现行宪政体制之下,区域上级政府统一编制实施区域行政规划具有法律上的明确授权和宪政基础;同时基于纵向行政分权和地方政府自主,区域地方政府间自主联合编制实施区域规划也具有相应作用空间。

  • 标签: 区域经济一体化 区域行政规划 法律保留原则
  • 简介:应对气候变化的水资源适应立法是动用国家法律手段、整合公共资源,适应和减轻气候变化对降水以及水资源供给造成的负面影响的基本途径,其实质是现有水资源立法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调整或变革,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气候变化应对层南的具体延伸。水资源适应立法必须让水资源管理者具有应变意识和风险评估意识。水资源适应立法应当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下,通过成本效益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实现各种应对措施的适应、经济合理性与生态性相协调。

  • 标签: 适应性 立法 水资源 气候变化
  • 简介:所谓公共行政组织系指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通过法律、行政和地方法规授权而享有并行使某项行政权力的组织,具体包括诸如行政机构(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及专门机构)、事业单位、企业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自治组织,这类组织因法律、法规的授权而成为了行政主体,其主体职权违法,排除、限制竞争即成为行政垄断主体。当下亟需进一步确定各种公共行政组织的行政垄断主体地位,对其行政权力的行使施以有效的法律控制与监管,从而强化有关公共行政组织的行政垄断禁止规定的法律适用。

  • 标签: 行政性垄断主体 公共行政组织 行政违法
  • 简介:在英美海商法上,maritimelien为设定在海上财产上的法定非移转占有型担保,是海商法上特有的一种担保制度。我国制定《海商法》时因未对英美法上的lien进行深入考察,故而不知如何理解它和翻译它;无奈之下,立法机关植入了法国法上的优先权概念,将maritimelien称谓“船舶优先权”。令人们始料不及的是,所植入的优先权概念与我国依据德国法传统确立起来的既有担保法和理论体系水火不容,遂导致了无谓的和无休止的争议。结果。给我国的立法、学术研究和对外学术交流,乃至司法实践,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

  • 标签: 担保 留置权 优先权 船舶优先权
  • 简介:“退一赔十”是对我国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惩罚赔偿责任的误读。我国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赔偿适用的基础法律关系是产品责任,客观要件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符合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观要件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者具有故意。在食品生产经营者均具有故意之时,应对惩罚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应适时对食品安全法第96条进行修改,将赔偿数额修改为按补偿赔偿的倍数进行赔偿。

  • 标签: 产品责任 补偿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 故意
  • 简介:在不存在国家的早期社会,纠纷的解决采取私力救济的方式。国家出现以后,国家独揽了刑事纠纷的解决权,其积极意义是不容否定的,但也存在诸多的问题。国家独揽刑事纠纷的解决权,急于树立国家的权威,对于被害人的权益不予重视,对犯罪人的改造效果不理想,使得许多刑事纠纷都通过私了予以解决。刑事和解的出现,有利于较好地保护被害人的利益,也有利于犯罪人更好地复归社会,正好可以弥补前述存在的问题。

  • 标签: 刑事和解 纠纷解决 国家权威
  • 简介:法院调解是否应该注入强制因素,理论界存在着激烈的争论。由于法院调解本身难以避免具有一定的强制,同时也为了促进案件分流,提高司法效率,并且缓解某些案件不宜作出判决的压力,在法院调解过程中适当注入强制因素是比较务实的主张,也符合大多数国家主流发展趋势。如何防止法院调解强制因素向强制调解转变?应当正确厘清自愿原则、制度强制及蛮横调解的界限和关系:规范调解强制,杜绝蛮横调解;在自愿的基础上加强法院调解的强制。为缓和调解中"合意的贫困化"态势,必然需要牺牲调解的部分灵活性、注入强制因素并对强制调解制度进行科学合理的规范与完善,以此保证法院调解走向程序化、制度化。调解前置范围适度扩张、法院可依职权优先启动调解、加强法官对调解过程的控制、建立代替调解的裁决制度等措施值得尝试。

  • 标签: 法院调解 强制调解 自愿调解 替代性调解 调解优先
  • 简介: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一年以来,"电子监管网"和"绿坝软件"事件成了体现《反垄断法》与特定领域政府监管行为之间冲突的重要个案。具有垄断性质的政府监管行为可以分为监管方式的选择(如选择授予垄断权的监管措施)、选择垄断权授予的方式和授权后的持续监管三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应当符合《反垄断法》的要求,受其审查。"电子监管网"和"绿坝软件"事件提供了可供分析的实例。

  • 标签: 反垄断法 政府监管 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