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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犯意转移原则用以解决D意图杀死V1而实际杀死了v2等类似情形之责任认定问题。该原则起源于16世纪的英国普通法,对英美刑法司法及立法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但亦面临着实践窘境及学者的猛烈批判。作为事实错误不免责之理论,犯意转移原则是建立在抽象故意观基础上的刑罚政策选择。在打击错误的场合,犯意转移原则对于D的责任认定并不妥适,因为它忽视了刑事责任的认定在主观与客观、事实与规范、自由与强制之间的博弈。

  • 标签: 英美刑法 犯意转移 抗辩转移 事实错误
  • 简介:明确是刑法规范对立法语言的基本要求,然而,犯罪现象的复杂、立法者理性能力的有限性以及立法语言自身的固有缺陷,决定了刑法立法在客观上不可能达到绝对明确,刑法的明确是一种相对的、有限度的明确。在内容上,刑法明确原则的相对主要包括构成要件明确的相对和法定刑明确的相对。其中构成要件明确的相对性要求立法者所型构的行为模型要能够划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法定刑明确的相对则要求立法者采取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模式。

  • 标签: 明确性原则 相对性 刑法立法 构成要件 法定刑
  • 简介:在我国的债法研究和立法过程中,存在着一种与科学及统一对立的趋势,甚至是以法典化的形式体现出来的解法典化趋势。法学既然是一门科学(即使是人文科学)就应当首先注重逻辑判断,然后才是价值判断,不能以主观价值判断替代客观的逻辑论证。同时,应当坚持债的统一。统一的前提应该是坚持“物权二分”及其必然的逻辑后果,即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独立与抽象。坚持债的客体的统一,即债的客体是行为而非现在通说的“债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否则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就要发生模糊;坚持用“请求权”统一债法,无论是合同、侵权、无因管理还是不当得利,后果都产生请求权;坚持物权救济措施与债权的救济措施相区分,坚持债权救济措施的统一

  • 标签: 物权 债权 独立性 无因性 债权行为 物权行为
  • 简介:现代下事实与价值二分的法律实证主义割裂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古代的正当被转化为合法:一个行动或公权力,只要是符合实在法的,即可称为正当。通过合法的正当要想成立,还必须解决法律自身的有效性问题,这样才能彻底摆脱道德的证成。以纯粹法学为代表的法律实证主义通过法律体系内的效力授权链回答了这个问题,从而完成了通过合法的正当的整个拼图。但是,割裂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联系,通过合法的正当又面临着新的正当危机。

  • 标签: 合法性 正当性 有效性
  • 简介:承认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某种关联是客观描述法律现象的必然结果,划清法律与道德的界限又是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立场。对于以建构描述法理学为己任的哈特来说,正确处理好上述两组关系是其理论体系成败的关键。借助承认规则的概念,哈特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在法律体系的自治与开放之间找到了平衡的立足点。

  • 标签: 承认规则 终极性 法律体系的自治性 法律体系的开放性
  • 简介:社会规制基于其规制对象与目标,似乎与成本收益分析天然的不可调和。总结对成本收益分析引入社会规制的各种怀疑与批评,核心在于不可计算。但理论上,方法的改进和定位的修正将使成本收益分析引入社会规制的必要重新凸显;实践中,样本国的社会规制成本收益分析在制度架构面、制度实施面均具有共通特点,并在制度演进面呈现共向潮流。梳理成本收益分析在我国立法的实践脉络和现状,其仍停留在宣示意义上,缺乏系统的实体制度、缺乏明确的程序配套,缺乏刚性要求、缺乏专责实施机关。不可置信是社会规制成本收益分析在转型中国遭遇的尴尬。未来改革,务求进一步深化观念、提升能力、落实制度:应将成本收益分析功能定位于强制决策依据,由各级政府法制办专责、外包为主实施,试点先行,细化并逐步推广。

  • 标签: 社会性规制 成本收益分析 规制影响分析
  • 简介:<正>人身危险被称为主观主义刑法对刑法的最大的贡献。但是,在现在的刑法教义学中,很难找到人身危险的体系论述,人身危险在现代刑法教义学中到底应当如何定位,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一、人身危险的定位在中国刑法学中,率先体系性地论证人身危险性地位的是陈兴良教授的《刑法哲学》。该书指出:人身危险是刑事责任的根据,是定罪和量刑的根据,是犯罪的二元本质之一。[1]随着中国刑法由刑事责任向责任主义的知识转型[2],犯罪论体系也由耦合的四要件转型为阶层的三要件,人身危险的定位也需要进一步细化和调整。

  • 标签: 人身危险性 犯罪论体系 体系性 陈兴良教授 中国刑法学 社会危害性
  • 简介:预算制度与宪政之间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从宪法角度看,我国预算制度存在公开不足、权力配置失衡、民主偏于形式以及府际关系模糊四方面的缺陷。这既是我国预算制度改革的方向,同时也是我国宪政建设中必须克服的障碍。

  • 标签: 预算 宪法 缺陷
  • 简介:刑法的道德合法性问题是法律的道德合法性问题的具体和延续.刑法的道德合法应立于人性高度予以诠释.刑法的道德合法赋予刑法以良法的品性、真正的威信和彻底的有效.刑法的道德合法应在刑法立法、刑法司法和刑罚执行的过程中得到动态的贯彻和体现.刑法的道德合法在风险多元的高科技时代仍然应该得到维系.

  • 标签: 刑法 道德合法性 人性 刑法立法 刑法司法 刑罚执行
  • 简介:从正当视角出发,以当事船扣押和姊妹船扣押为研究对象,分析立法和司法在船舶扣押程序中与正当性相关联的因素,指出船舶扣押程序存在的合法及合理性问题,提出船舶扣押的正当标准.对禁止重复扣押之立法正当进行解析,并对允许重复扣船的三种情形进行正当考察,提出判断其是否具备正当的三个标准.

  • 标签: 海事请求保全 船舶扣押 正当性
  • 简介:结果无价值和行为价值的对立,在正当防卫根据判断方面表现为法益衡量说和社会相当说的对立。考虑到中国当下的法治现状和刑法公众认同之需要,正当防卫的判断根据应当采用社会相当说。社会相当的判断是对行为通常性的事实判断和对行为适当的价值判断之二元结构,若以社会相当为判断标准,“旋某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的行为应当成立正当防卫。

  • 标签: 社会相当性 行为无价值 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 公众认同
  • 简介:目次引言一、民主宪政与文化异质之间的理论张力二、个体权利机制型塑文化异质的价值意义三、集体权利机制型塑文化异质的价值意义四、主权下移机制型塑文化异质的价值意义引言民主宪政事业建立在集体代理的假设基础之上。如果我们问是谁制定了民主的宪法,答案必定会以第一人称复数的形式给出。比如在美国,我们的宪法在其开头就明确宣布,"我们人民……

  • 标签: 民主宪政 个体权利 集体权利 主权下移
  • 简介:当前的房市限购令涉及公民的诸多基本权利,应站在宪法高度,考量其合宪。以基本权利限制之合宪标准为审查依据,房市限购令侵犯了公民的交易自由权、财产权和平等权,存在违宪。从重塑限购令合宪角度出发,房地产市场调控应正确处理市场和政府间的关系,处理政府调控诸手段之间的关系,限购令应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临时配套措施;推行限购令,应引入行政决策程序及公众参与机制,严格界定限购令的适用条件;也应遵循法律保留原则,保障限购令合法合宪地推行。

  • 标签: 限购令 基本权利 合宪性
  • 简介:投资者适当规则作为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以及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工具,早已为美国、欧盟、日本、我国香港地区等国家和地区所广泛采用。我国大陆在证券市场不断发展、金融投资工具不断创新的大背景下虽引进了该规则,但并没有将该规则明确规定在《证券法》中,而只是体现在有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交所、券商的自律规范之中,没有发挥预期的作用。作者通过分析与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投资者适当规则与立法经验,针对我国证券市场中相关立法存在的问题,主张提高投资者适当规则的立法层级、统一规定证券市场中各项业务的投资者适当规则、进行投资者分类、明确违反投资者适当规则的民事责任。

  • 标签: 投资者适当性规则 适当性义务 投资者保护
  • 简介:从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人体器官移植犯罪的规定出发,本文认为,紧急避险理论并非人体器官移植阻却违法的理论基础,现行立法是以'知情同意'或被害人承诺理论作为人体器官移植合法与否的重要判断标准。基于器官供体的知情同意,除非是'组织多人出卖人体器官'行为,一般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不具有刑事违法。刑法修正案(八)将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其违法在于对人体器官'商业化禁令'的违背,而非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因此组织出卖他人器官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 标签: 器官移植 刑法修正案(八) 被害人承诺 违法阻却事由
  • 简介:每当被问及有关他的传言时,萨维尔总是回应说:“对我来说这是微不足道的。对于那些小报上杜撰的未成年人性侵案,我只能说,如果是真的,那么简直太糟糕了。”

  • 标签: BBC 丑闻 未成年 小报
  • 简介:逮捕作为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措施,能有效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逮捕的审查标准及必要条件做了相应的修正和补充,在此情形下,进一步完善逮捕必要审查工作的指导理念和审查标准,建立健全逮捕工作,准确适用"社会危险"评估机制和保障机制很有必要。

  • 标签: 逮捕必要性 审查机制 社会危险性 刑事诉讼法
  • 简介:构建成年残疾人辅助监护制度具有理论意义与现实需求,亦与域外成年监护立法趋势相符。成年残疾人辅助监护制度应扩大监护对象,对监护内容和保护方式作更灵活的类型化规定,还应完善相应的监督和匹配措施。

  • 标签: 成年残疾人 辅助性监护 监护对象 类型化 监护监督
  • 简介:法律拥有效力部分地依赖于其所在的法律体系具有实效,即得到人们大体上的服从。这就是法律效力理论中的实效原则。对于各种类型的法律效力理论来说,法律效力标准都需要来自法律本质、功能的道德原则的支持。表面上,作为纯粹事实的实效似乎与各种类型的法律效力理论都不协调,但实质上,法律效力依赖于实效是源于“法律的任务应该交给最具实力的人或机构来完成”这一道德原则。根据该原则,实效难题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

  • 标签: 法律效力 实效 法律实证主义 自然法学
  • 简介:捕后羁押必要审查是监督职权和诉讼职权的统一。实践中,检察机关开展此项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对羁押必要审查制度认识存在偏颇;内部分工协作联动机制尚未确立;审查案件范围较窄;审查标准、时间和次数不明确;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不强;考核导向制约工作积极性;未建立不羁押风险防控机制。为此,应进一步提升对羁押必要审查建议权的认识水平,建立由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开展实体审查(主导)、监所部门开展形式审查(配合)的审查模式,将案件审查范围扩展到十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一切案件,进一步明确羁押审查标准、时间和次数,完善羁押替代措施和考核制度,与公安、法院联合建立不羁押风险防控机制。

  • 标签: 工作机制 联动机制 风险防控机制 考核机制 羁押替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