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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1月17日发出通知,提出切实措施,强调要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稳定就业局势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对本地区可能出现的规模裁员和失业增加等情况,及时向政府报告,并采取措施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全力维持就业局势

  • 标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头等大事人力资源 就业局势
  •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就业再就业工作提出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委发[2005]28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将重庆市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标签: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就业再就业工作 目标计划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市级国家机关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财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的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如下:

  • 标签: 就业再就业工作 下岗失业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政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简介:11月6日至11日,中纪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纪检组组长、部党组成员袁彦鹏率部调研组来我省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调研。袁彦鹏一行先后深入凉山州西昌市、盐源县、冕宁县和成都市温江区,

  • 标签: 调研组 纪检组 四川人 社工 社会保障工作 人力资源
  • 简介:人社厅发[2011]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社令第1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现就做好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依法将符合规定的外国人纳入参保范围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和《暂行办法》,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督促用人单位和外国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2011年10月15日之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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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10月12日,劳动保障、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表彰会”。来自全国98家先进民营企业受到隆重表彰。受表彰民营企业的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总工会、工商联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表彰会议。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长刘延东接见与会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称赞他们在发展企业、吸纳下岗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 标签: 劳动保障政策 民营企业 表彰会议 人民大会堂 就业 咨询会
  • 简介:5月11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财务座谈会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会议在沂水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财务及平台建设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十二五”时期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财务工作,动员推进全省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省人社厅厅长董勋,副厅长曹可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 标签: 平台建设 保障规划 人力资源 财务工作 公共服务 座谈会
  • 简介:<正>鲁人社发[2015]6号各市党委组织、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月26日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令第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

  • 标签: 招聘工作 人力资源 中共山东省委 应聘人员 人社 聘用工
  • 简介: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标签: 国有大中型企业 主辅分离 辅业改制 劳动和社会保障 分流安置 富余人员
  • 简介:各市、地、县党委,各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各县人民政府,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军区:为进一步做好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作如下通知: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在保障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面临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妥善解决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应尽的责任;做好这项工作,不仅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而且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政权的巩

  • 标签: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基本生活保障 实现再就业 再就业工作 再就业服务中心 山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