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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当前中国自然犯与法定犯区别理论多借鉴国外理论,主要是德国和日本的学说。然而,德国学者将两者区别的目的是想将违警罪排除于刑法外,意图在立法上明确划分刑事不法与行政不法。日本学者讨论两者的差异,立论的目的在于讨论行政刑法是否可以不必完全适用普通刑法总则的问题,强调只要在形式上区分普通刑法与行政刑法即可。两者都无法真正解决中国自然犯与法定犯的区别问题,自然犯与法定犯区别的真正价值体现在立法上,两者的区别是为了寻找自然犯与法定犯入罪上的差异,并为具体类型的法定犯入罪提供指导作用。其区别体现为法定犯的超常性。可以从两方面予以论证,首先,法定犯将市民社会里较高层面的道德纳入其中,这无形中拉高了最低限度道德的底线;其次,法定犯除体现市民社会愿望道德的诉求外,更多体现了政治社会的要求。

  • 标签: 法定犯 自然犯 法定犯的超常性
  • 简介:法定证据不仅仅包括形式的法定证据和积极的法定证据,实质的法定证据和消极的法定证据也是其当然内容之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在证据评价中,把越来越多的经验法则上升为证据规则已成为可能.法定证据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它与自由心证的区分是相对的,具有开放性、可反驳性和普遍认知性等特点.

  • 标签: 证据评价 法定证据 证明力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漏洞,无法达到逻辑上的自洽。从实证考察、文理解释、论理解释和体系解释的角度考察不难得出如下结论:在满足《解释》第2条犯罪成立要件之外,存在多个量刑情节并存的情形,可以纳入到《解释》第4条的范畴,将其认定为“有其他恶劣情节”,进而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

  • 标签: 量刑 法定刑 解释
  • 简介:当前量刑改革存在"中间线论"与"基准刑论"两种方案:前者认为法定刑中间线是从重与从轻处罚的分界线,是量刑公正的生命线;后者主张从重与从轻处罚的分界线是偏离中间线另行确定的基准刑,基准刑是量刑公正的根本保证。法定刑中间线是量刑公正的支点,虚拟徒刑是依法构建量刑标尺的关键,理性评价量刑情节是计算罪责程度的科学方法,积分刻度两相对应是开启量刑公正的钥匙。"基准刑"不但是主观臆断的产物,而且是量刑偏差的源泉。"中间线"具有恒定性、客观性、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公平性,且操作简便,能够适用于我国一切地区、一切时期、一切罪行和一切犯罪人的量刑,不失为成本最低的量刑改革方案。

  • 标签: 量刑 量刑改革 法定刑中间线 量刑精确制导 量刑基准
  • 简介:理性标准是英美刑事司法实践中法官用以判断行为人行为时的心理状态是否合理,从而确定辩护事由是否成立的标准。其适用方法是:将理性置于行为人行为时的具体情境下,如果理性也会产生行为人那样的心理状态,辩护理由就成立;反之,则不成立。理性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一种法律上拟制的人。拟制的理性应当以普通人为基础兼吸收行为人的部分个人特征。确定应当吸收行为人哪些个人特征应以“漠视法益理论”为指导,即考察该个人特征是否影响到行为人对法益侵害的避免。理性标准与我国刑法中判断预见能力有无的类型标准在构成和功能上无实质性差异,理性的拟制方法对类型的构建具有借鉴意义。

  • 标签: 理性人标准 英美刑法 预见能力 漠视法益
  • 简介:刑事和解各项价值功能发挥的前提是当事之间能够达成和解协议,从逻辑上看,当事之间的一项和解最终能否达成,需要经过启动和解和进入和解后的谈判协商两个阶段。在以上两个阶段中,当事的主体性因素对和解的开始、进展乃至最终的结果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促成和解和制度规范的角度出发,司法机关对此应当予以重视。

  • 标签: 刑事和解 达成 当事人 主体性
  • 简介:翻供是犯罪嫌疑、被告人自行辩护或者自我归罪的表现,其本身并无重大法律意义。然而由于受贿犯罪证据的特殊性,受贿案件翻供、翻证行为已经成为打击腐败的瓶颈。本文拟深入分析受贿案件翻供的类型、翻供的原因,通过在证据的证明标准、证明责任分配上建立新的规则、制度,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即将施行的背景下,探讨受贿案件嫌疑翻供问题。

  • 标签: 翻供 贿赂推定 侦查证人制度
  • 简介:对未成年进行人身危险性评估可及早诊断其危险程度和危险类型,从而及早干预和矫治。本研究选取北美应用广泛、信效度俱佳的青少年服务等级与个案管理量表(YLS/CMI)为工具,以北京和郑州两地未成年犯管教机构的105名未成年犯为样本进行未成年危险评估研究,提出了两个研究假设,最后均得以证明成立,并最终提出了对YLS/CMI的修订意见。从本研究可看出,未成年的人身危险性是可以借助科学制定的评估工具予以评估和预测的,我们可以设计此类工具开展人身危险性的评估研究,此类研究更适合通过追踪研究予以完善。

  • 标签: 未成年犯 危险评估 犯罪防控 刑事司法 青少年服务等级与个案管理量表(YLS/CMI)
  • 简介:<正>《检察理论研究》1992年第一期刊登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第三职务之便收受财物应否定罪问题笔谈》一文,就一案例(略)中的被告人是否构成受贿罪,进行了讨论。此文共列举了三种观点:王树成同志认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仅指利用行为人自己的职务之便,不能包括利用第三职务之便,即否定说。曲辰同志认为国家工作人员要求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者谋取非法利益,并非法收取请托者的财物,也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肯定说。武乾同志认为对利用第三职务之便要作具体分析,不能认为都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不能认为都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折衷说。上述三种观点可以说是代表了我国刑法界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第三职务上的便利能

  • 标签: 国家工作人员 职务 我国刑法 受贿罪 被告人 利用
  • 简介: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司法实践表明,外地缓刑适用状况虽有改善,但仍显其差,原因是审判人员存有趋利避害的意识和缺乏缓刑管教条件及对被害人赔偿不到位。改善外地缓刑适用状况应建立再犯可能性评估机制和缓刑监管机制。

  • 标签: 外地人 缓刑适用 制约因素 改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