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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罗马有着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它诞生了古代世界中最为完备、对后世影响极为广泛与持久的罗马。德国有学者评论说:“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而这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罗马是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早期的罗马法律主要是习惯,来源于古老的民族习惯传统和社会流行的各种惯例。约公元前451年,罗马共和国颁布了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的法律,它在私有制度、财产

  • 标签: 罗马法学家 罗马法复兴 法律规范 后世影响 罗马共和国 习惯法
  • 简介: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外出旅游的人越来越多。而旅游者又往往把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外出旅游作为自己首选的途径。随团旅游引发的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因而也就越来越多。纠纷发生后,受害者都有向旅行仕索赔的意识,但是,如何选择法律来索赔,他们却没有认真考虑过,也不清楚这对他li]A~索赔会有什么不同?一起因随团旅游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的两次不同的判决结果,却告诉了人们选择索赔的法律不同,获得的索赔就会不同,甚至悬殊。

  • 标签: 索赔 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人身损害赔偿案 外出旅游 生活水平 判决结果
  • 简介:社会权是社会的本位,是社会成员对其所在社会所享有的基本权利。社会权的产生是基本权利发展的必然产物。社会权的根据在人类本身,即人是一种“类存在物”。社会权具有社会性,本质上是人权的具体化。社会权的主体包括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社会权通过政府干预,社会成员的互助才能实现。

  • 标签: 社会法 社会权 人权
  • 简介:通过对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和法律的历史发展事实的考察,由于习惯和习俗在法律和社会实际生活中强大力量,保守性是法律自身的发展规律导致的

  • 标签: 分析法保守性
  • 简介:在德国存在着并行不悖的两种产品责任法律机制,即欧盟层面的产品责任和德国传统民法层面的侵权产品责任。本文介绍和比较了两种法律机制的适用范围、规范理念、保护法益的异同,并以欧盟和德国法为基础,对产品、瑕疵、生产者等重要概念作了深入的探讨和分析;最后指出欧盟范围内产品责任的统一将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

  • 标签: 产品责任法 传统民法 法益 《民法典》 损害赔偿请求权 请求权基础
  • 简介:<正>1.一律采用页下注,每页重新编号。全书统一。2.引用他人著作应依次标明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第一版的著作无须注明版次。例如:①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三联书店1955年版,第158~161页。②齐树洁主编:《民事司法改革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版,第

  • 标签: 注释规范 页下注 民事程序 魏晋南北朝史 唐长孺 民事司法改革
  • 简介:证券市场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一些问题已经到了不能不解决的地步。而作为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证券,自1999年施行以来,对规范证券发行及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了作用。可是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的证券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全面总结证券市场改革发展和监管执法经验的基础上,对证券适时进行修订,

  • 标签: 《证券法》 证券市场 中国 投资者权益
  • 简介:此即哲学的第二使命摘要,哲学的危机通常又和人类社会和人类的生存状况紧密相关,哲学――用哲学或宗教的情怀、意境、视界和方法来理解、把握、解释、参悟的规则、秩序现象和法学新问题

  • 标签: 分析法哲学 哲学使命
  • 简介:食品安全是一部关系社会民生的法律,自草案发布以来,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如何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应该如何理顺,又该如何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对此,本刊摘发了部分专家的意见和观点。

  • 标签: 以人为本 食品安全法 监管体制 消费者 社会
  • 简介:教义学不可替代的功能在于就法律实践进行的沟通,尤其是教义学为法律系统内的沟通提供了“言法语”。教义学的方法有三个:法律渊源学说、法学方法论与体系化。而德国式教义学的潜在弱点在于不恰当的体系化。不恰当的体系化会导致僵化、保守以及对其他学科知识和视角的忽视。但这种不恰当的体系化并非法教义学的必然结果。避免此弱点的途径是在处理疑难案件时的两步走:第一步是首先忘却体系、直面问题,就各种解决方案在法学与非法学上的论据进行充分辩论,并得出此案件的应然处理方案;第二步是回归体系,将上一步中得到的案件处理方案纳入到体系中,对其给出法律体系内部的名分。

  • 标签: 法教义学 体系化 法律规范 法律概念
  • 简介:<正>合伙法属于商法的范畴,美国商法与英国商法有直接的渊源关系。合伙是一种古老的商业组织形式,早在古罗马时代就已出现,在中世纪这种商业组织形式盛行于地中海沿岸交通和商业发达的地区。大陆法国家因袭罗马的原则,承认合伙的法人

  • 标签: 合伙法 中世纪 罗马法 大陆法 法人资格 商法
  • 简介:  【关键词】经济 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主体 经济主体体系,其本身就隐含了三类经济主体(即政府、市场和社会中间层)之间的三种关系模式,经济主体体系就是一种由各类经济主体有机组合所形成的关系模式

  • 标签: 主体体系 体系探析 经济法主体
  • 简介:社会是建立在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基础上,虽然中国与西方市场经济体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路径不同、理论逻辑不同,但都以解决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安定、巩固国家政权为客观依据,形成社会的调整对象、调整方式、调整原则、调整内容,并构成社会的基本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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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00年冬,安德鲁·冯·赫尔希(AndrewvonHirsch)教授在德国德累斯顿技术大学法学院作了题为《益概念与损害原则》的客座报告,详细阐述了德国刑法上的益概念和英美刑法上的损害原则之间的关系。这个报告分为5个部分:导论;"损害原则";"损害原则"、利益和益;与益理论的内涵关联;简要的总结。赫尔希教授的报告(和文章)试图揭示益概念和英美刑法上的损害原则之间的相似性。但是他发现,在英语文献中,刑法规范的合法化首先要归因于一个行为对于他人的损害(损害原则),接着还要进一步归因于对他人的侵扰原则(offenceprinciple),温情主义原则(保护免于自我行为的后果)以及最后的法律道德主义原则(legalmoralism)(比如,对于风俗和道德的保护),而在德国,刑法规范的合法化的论据就只有一个:益侵害。他的结论是:"单个益概念担当不起恰当犯罪化的理论任务",因此,还需要进一步考虑,是否可能还有其他的"益概念之外的犯罪化理由"。但是,损害原则是否"真的是一个与刑法的益概念相契合的范畴",倒是受到了德国刑法学界的普遍怀疑。鉴于当时德语刑法学界在益概念问题上特定的研讨背景,来自英语法系的赫尔希教授把损害原则和益学理结合起来并试图继续推进益学说发展的努力,在新的视角上激发起人们对法益概念新的兴趣;赫尔希教授的报告当时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并促成了2002年春莫里茨堡(Moritzburg)益理论研讨会的召开。益概念当时面临的特定研讨形势是:一般说来,当时,益概念已经被认为是讲得烂透了的概念。人们通常把它看作是典型的德国人创造出来的一种学理的弹珠游戏的遗存。它的最主要的功能在于保障不出现学理推导和结论的随意性。除此之外,别无他用。围绕益概念的学术论争表现在:否定和怀疑益概念�

  • 标签: 法益 德国刑法学 赫尔希 犯罪构成要件 莫里茨 概念问题
  • 简介:德国新《电子电气》2006年3月24日经联邦参议院批准后生效,从而使德国成为最早实施欧盟《报废电子电气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的国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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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古埃及是指适用 于埃及奴隶制国家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前6世纪),既包括埃及历史上31个王朝的法律,古埃及是指适用于埃及奴隶制国家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标签: 古埃及法 展望古埃及 探究新探
  • 简介:刚刚过去的2013年,雾霾几乎席卷大半个中国。100多个城市重度“沦陷”,平均雾霾天创52年之最;多地橙色、红色预警不断,PM2.5增至700、1000,爆表的“霾”纪录,令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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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合意,作为社会协和式交往共同的精神前提和纽带,长期以来被视为大陆法系契约的本质。在形式至上的罗马早期社会,作为伦理上的外在合意仅仅在契约体外运行,尽管形式背后也隐含着内在合意,但契约以唯形式化的样态出现。随着交易中自由的增长,形式日趋式微,当事人之间的信任日益通过去形式化的自由行为彰显出来,通过诚信融通的合意藉助诉权成为个殊化的诺成等契约的结构性要素,合意逐渐从形式的荫翳中得以解蔽,成为罗马契约演进过程中或隐或显的重要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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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只要你细心观察,就不难发现,你周围总有这么两种人:论能力,不分高下;论工作方法,也几乎相同。但是,他们在同样的时间内从事同样内容的工作或学习,其结果却是大相径庭。再观察,就可以看到,成绩较好的,往往是那些精力充沛者,是那些对生活、对事业、对工作有激情者。而要做到这些则要通过一定的手段去改变自己对生活所持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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