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前,刑法主要通过侮辱罪、诽谤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等较为分散且传统的罪名规制网络暴力,这也导致相关罪名无法完全契合网络暴力犯罪中的新型行为类型,从而造成绝大部分施暴者无法受到刑法制裁窘况的出现。笔者认为,民法和行政法可以有效处理轻度的网络暴力案件,但对于严重的网络暴力行为,必须通过刑法才能进行有效规制。刑法规制网络暴力的前提是明确网络暴力的刑法内涵,并且抽象提炼出网络暴力的典型行为类型,在充分分析现行刑法规制网络暴力所存在的困境之后,进一步厘清相关刑法适用困境的解决路径,如此方能构建一个打击范围明确、入罪标准科学、责任分配合理的网络暴力刑法制裁体系
简介:摘要:我国刑事法律对于敲诈勒索罪采取的是简易规则模式,在此立法规定的约束下,如何通过合理化解释将其具体化与可操作化便成为实现刑事政策——平衡打击犯罪与维护社会良好行为预期两大目标——精准落地的关键。在法律适用环节,我们必须对以下具体问题作出回应:敲诈勒索罪与非罪的标准是什么?敲诈勒索罪与他罪的边界在哪里?敲诈勒索罪与权利实现行为又如何区分?在相关研究中,这通常被认为是刑法教义学的统摄范畴。本文并不打算在传统法学之内研究该问题,而是跳脱于外——采取行为主义的研究视角。具体而言,本文试图对敲诈勒索罪的刑法学教义进行行为主义意义上的重构,以期在以上问题上作出一点智识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