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做出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作出修改,取消了对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相关限制,这对我国电子签名发展提供了新的领域,也为不动产交易提供了更便捷的方式,不动产交易的电子签名文书和电子政务平台的对接将改变生活的很多方面,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应抓紧立法变化的契机,开展不动产交易电子签名合同的推广。
简介: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务局:《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排的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资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等,要明确规则、统一标准,对包括民间投资主体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为了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迅速发展壮大,目前已经占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0%以上,在促进市场繁荣、提供就业岗位、推进结构调整、增强经济活力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