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黑格尔的法哲学(即客观精神)是自由意志实现自身的历程。思维和意志作为精神的不同环节,在自由意志的历程中不断地相互转化,并在其中实现精神的同一。自由意志包含三个环节:第一,普遍性的环节即思维,体现为抽象自由;第二,特殊性的环节即意志,体现为特定的自由;第三,单一性,即前两个环节的合题(同一),体现为现实的自由。自由概念在抽象法领域中的历程,是一场抽象的普遍意志自身的扬弃运动,是意志历经从抽象规定向自我相关的规定的发展过程。该过程同样体现三个环节:第一,所有权是对纯粹抽象人格的否定,但所有权只是抽象的"我的东西"的规定,尚未在意志内部获得定在,因此它需要过渡到诸意志间的关系,即契约;第二,契约以双方意志为中介,形成共同意志,但仍不是普遍意志;第三,在不法中,欺诈和犯罪展示了特殊意志之间以及普遍意志与特殊意志之间的矛盾运动。刑罚(作为普遍意志的抽象法)通过否定特殊意志对普遍意志的否定,从而实现意志的否定之否定,并形成意志的自我相关,进而实现向道德的过渡。
简介:现代环境法的发展经历了两次大的变化,度过了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全法两个阶段并已进入第三个阶段循环型社会法阶段。通过对三个阶段的环境法的对比,可以发现循环型社会法具有六个特点,即(1)注意到人类是自然的组成部分,以生态文明的基本理念,以环境友好为基本态度,以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价值取向:(2)以环境承载力为平衡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二者关系的基本依据和环境友好的底线;(3)从生态的高度看待环境。保护环境,承认环境保护的优先地位;(4)以保护生态为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重视生态功能的保护与恢复;(5)以环境保护为基本任务,注意运用规划、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实现环保目的;(6)按照物质闭路循环的构想,促进降低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
简介:在工业社会,人们建立起了官僚制组织从而实现了有效地社会控制。可见官僚制组织是一种"控制导向"的组织,并且在其发展的路径依赖中形成了"控制导向"的思维惯性与行为模式。随着后工业化进程的开启,社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迅速增长,官僚制组织不但无法在社会管理中保持其优势地位,反而陷入了"控制悖论"之中,遇到了合法性流失的严重危机。通过对官僚制理论的深层价值分析可以发现,建立在技术理性基础上的"形式公共性"追求是产生"控制悖论"的根源。对于官僚制组织的这一"控制悖论",通过技术的改进去加以解决已经走到了极限,因而只有根据后工业化时代的环境特征去探寻新的替代性组织形式,并在此过程中实现"形式公共性"与"实质公共性"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