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负责本条例的实施。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一)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二)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四)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五)其他外汇资产。第四条境内机构、个人、驻华机构、来华人员的外
简介: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六条修改为:“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国家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机关,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简介:《“赫德与旧中国海关”理论研讨会》于9月3、4日在厦门召开。中国海关学会、广州、上海、天津、大连、昆明分会会长,厦门海关学会、厦门大学海关史研究中心的领导同志以及论文作者共55人出席了会议。
简介: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估价办法》已于2003年5月29日经署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l993年1月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软件费征免税暂行办法》(署税[1993]15号文)同时废止。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施行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一些方面还不完全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因此,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现就规范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简介:第一条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国务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实事求是、明辨是非深入开展中国近代海关史的研究——《“赫德与旧中国海关”理论研讨会》小结
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G/TBT/N/CHN/86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估价办法》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G/TBT/N/CHN/78/Corr.1关于通报G/TBT/N/CHN/78的第6项中的勘误
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