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房产税的征免规定——企业的征免规定。企业的房产,不论是生产经营用房还是非生产经营用房;不论是使用还是未使用;不论是自用还是出租,都应依法缴纳房产税。但对以下用途或情况的房产可另作处理。1.企业开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自用的房产,可以免缴房产税。2.凡在基建工地为基建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内,都可免缴房产税。3.企业停产、撤销后,经所在税务机关批准,对闲置不用的房产可免缴房产税,如果这些房产转给其他纳税单位使用或恢复生产,仍应缴纳房产税。4.企业房产大修期间停止使
简介:营业帐簿营业帐簿是指各企事业单位(包括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用以反映生产、经营活动及其成果的总分类帐、各种日记帐和明细分类帐。——营业帐簿的贴花范围。()对采用一级核算的,只就财务部门设置的帐簿贴花,如财务部门设置在车间、仓库、门市部、批发部等明细帐,只要是参与财务部门核算生产、经营成果的,不论设置在哪一级,都应按规定贴花。采取分级核算形式的,除财务部门的帐簿应贴花外,财务部门设置在其他部门和车间的明细分类帐,亦应按规定贴花。(2)企业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筹、台帐等,则不贴花。企业设置的基建帐以及所属的食堂、托儿所、医院、学校
简介:农业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农业税的纳税人。农业税的纳税人是指从事农业生产、取得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具体来讲,农业税的纳税人包括:(1)农业生产合作经济组织和兼营农业生产的其他合作经济组织;(2)有自留地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3)个体农民和有农业收入的其他公民;(4)各类农(林)场;(5)有农业收入的企业、机关、部队、学校、团体和寺庙等。从本市来看,一般情况下,对农业生产合作经济组织和兼营农业生产的其他合作经济组织,均以生产队为基本纳税单位;对其他纳税人,则以他们的经营单位作为基本纳税单位。——农业税的征税对象。农业税以农业收入为征税对象。具体包括:(1)粮食作物和薯类作物的收入;(2)
简介:车船使用税的具体规定——企业的征免规定。企业使用的各种车船原则上都应按税法规定缴纳车船使用税,但对某些特种车船、专用汽车以及交通部门的实际情况,税法又作了以下的征免规定:1.企业内部行驶(肮)的车船,不领取行驶证照,也不上公共道路和河流行驶(航)的,可免缴车船使用税。2.企业的消防车船、救护车船。垃圾车船、粪车船、洒水车、防疫车、战备车、抢险车等具有特殊用途的,可免缴车船使用税。3.在港区内从事专项作业或专项服务的港务、海运、港务监督部门的引水船、清洁船、消防船、救助船。联检船、供应船等港作船和港作车辆(不包括上述部门在港区内从事客货运输并收取费用的船舶),可免缴车船使用税。4.在港区内或航道
简介:地方税制的不完善导致地方的事权与财权不对等。实行分税制后,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地方税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地方政府行使调节职能的主要手段。地方政府的事权较以前扩大了,但作为地方财政支柱的地方税却存在调节经济力度弱、收入规模小、税源分散、征管难度大以及征管成本高等诸多弊端,地方税目前的状况难以满足地方政府实现和履行社会经济职能的客观需要。为满足地方政府实现和履行社会经济职能的客观需要。为满足地方财力需要,地方政府或运用变通手段,挤占中央收入弥补地方财力不足;或采取开征各种基金、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方式来补充财政支出的缺口,造成中央收入税基受到侵蚀,正常的分配关系被扭曲。
简介: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税务稽查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对纳税期限作了重新规定,并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切实减轻征纳成本,根据相关税种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施行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期限进行调整。
简介:1994年我国对财税管理体制作出了重大改革,推行了分税制。合理划分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财权,相应建立了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制,分设了国家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税制的实施,使地方税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保证了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基本上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标志着我国地方税收体制建设迈出了开天辟地的第一步。然而,分税制的实施离规范化目标仍有较大距离,其理论尚需进一步研究,其实践尚需进一步改进。由于地方税收体系是一种集地方税税种、地方税归属、地方税征管为一体的以地方政府为主体进行运作的税收体系,这在国外发达的分税制国家已成为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有地方税而地方税收体系尚不健全,因此,从改革和发展两方面看,完善地方税收体系不仅关系到财政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而且还关系到地方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