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一带一路"建设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其制度建设和发展模式为世界瞩目,被视为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一带一路"推进过程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只有选择法治化发展道路、构建科学的法治化体系,实现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良性互动,才能确保"一带一路"建设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一带一路"法治化体系构建,应遵循平等互利、规则导向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着眼于国际法和国内法两大领域:一方面,融合现代国际法、吸纳国际经贸规则发展的最新成果,结合"一带一路"建设特点,创新现有国际经贸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借鉴各国先进法律经验,不断改进并完善我国对外经贸法律制度以及涉外民商事法律制度。公正、高效的争端解决机制对"一带一路"法治化体系不可或缺,应本着平等协商、谈判解决争端、坚持运用现代国际法规则及公认的国际商事规则、推动"一带一路"国家之间司法合作的基本原则,构建一套多层次、立体化、国际机制与国内机制相结合的经贸争端解决机制,从而为"一带一路"建设打造稳定性、可预见性的法治环境,为新世纪的全球经济治理树立典范。
简介:摘要随着互联网体系建设与人类社会交通系统的不断完善,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各国各地区的经济、文化、政治都在紧密的联系中相互影响。因此,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实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是我国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的必然选择,对于我国的现代化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同时在建设“一带一路”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风险与调整,需要我们立足于实际情况来正视建设我国现代化“一带一路”,探讨建设“一带一路”的可行性策略,从而为我国的现代化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简介:伊犁良好的生态、丰富的自然资源让伊犁具备了强大的后发优势。近些年,州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强化'环保优先、生态立州'理念,坚定不移走'两个可持续'道路,为伊犁的绿色崛起打下来坚实的基础。是否具有先进的理念,是决定路径选择的关键;是否拥有充足的资金,是推动绿色转型、绿色发展的保障;是否吸引人才,是全面关乎绿色发展的基础。要实现伊犁绿色崛起,主要是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要树立战略思维,高起点、全方位的谋划伊犁的未来发展;二要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为伊犁的子孙后代留下绿色的家园;三要依托创新驱动,推动伊犁绿色产业大发展;四要确立时空新认识,对伊犁生态文明建设充满信心。
简介: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政府为了进一步促进国家实力的发展,实行了多元化的经济发展方式。丝绸之路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商路,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国家之间的交往越加密切,中国政府对丝绸之路的经济贸易标志更加重视,因此提出了“一带一路”的经济策略。但国际的形式相对动荡和复杂,因此在实行“一带一路”的过程中中国会面临着不同的安全挑战以及一定的选择,本文对这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相关的探讨和研究,现得出的结果报告如下。
简介:“一带一路”建设中有许多宪法问题,事关“一带一路”建设的质量乃至成败。我国与沿线国家签署的众多不同形式的合作文件属于宪法所规定的条约和协定,国家主席亲自签署这些合作文件虽无法律明文规定但符合宪法精神,而具有条约和重要协定性质的合作文件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批准。“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公共财产保护应引起高度重视,它是一个宪法问题,应平衡各种关系,切实贯彻宪法精神。“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国内外中国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权、言论自由、批评建议权等基本权利的保护问题同样应充分关注。加强“一带一路”建设的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宪法要求,建议制定《“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与监督管理法》,并建议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一带一路”建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