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分散采购的弊端铁路部门是最早实行物资集中采购的部门之一。早在计划经济时期,铁路就实行物资统配(例如统配煤)制度,而对大量的生产资金仍然以货币形式向基层站段或有关部门进行供应分配,再由基层站段或有关部门分散采购所需物资,分散进行自我供给和自我服务。这种资金消费方式随着体制的建立,越来越显示出不适应性,弊端颇多。第一,分散采购造成采购资金的贬值。分散购买、自我供给和自我服务,不能发挥规模购买的优势,即不能享受批量采购所产生的机会效益。特别是近年来铁路运输生产所需的大多数物资和设备已由原来的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如果把路局或分局内部所属单位的分散购买,变为以铁路局或铁路分局
简介:知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显得重要。街头鳞次栉比的外国语学校,厨师裁剪技校,电脑、美术培训班等等即是很好的例证。这类成人学校及一些职业技术教育统属社会力量办学。按规定,社会力量办学应依法纳税。但也应看到,其与一般意义上的纳税人还是有着明显区别的:一是社会力量办学均具有民办非企业的性质;第二点,也是很重要的一点,社会力量办学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各级教委。笔者认为,实行教委源泉控管,代收代缴正是这样一条提高社会力量办学征管效率的“捷径”。具体设想如下图:图示说明:1、教委作为代收代缴单位,应在税务机关办理注册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并在指定银行开设代缴税款专用账户。2、教委及其所属社会力量办学
简介:税制改革以来,出口退税政策多次变动完善,形成了现行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与外贸出日不同退税方式的局面。笔者试根据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与外贸出口计算出口退税差异,分析其对税收有关方面的影响。现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退税率,其退税依据是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的进价。而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应退的增值税是执行"免、抵、退"或"先征后退",(不管是执行"免、抵、退"还是"先征后退",从增值税角度来看,对企业来讲,最终结果是一致的),出回退税的税额取决于出口的离岸价销售收入及其进项税额。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大部分企业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