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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兼论天圣《狱官令》中的“办”“款”和“辩”是唐代法律文书中的重要用语,在法典中也可见到。当代学者对此有过零散解释①,但似无统一的、系统的研究。笔者对此问题产生兴趣,源于新发现的北宋《天圣令》中有关令文。

  • 标签: 《天圣令》 法律用语 吐鲁番出土文书 “辩” 唐代 法律文书
  • 简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是多元化的,其中立法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科学传承与合理开发利用的根本保障。用民事法律保护的制度可使拥有遗产的群体、团体或者个人获得一定的权益,并适当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化利用,显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从而避免因主体的放弃和传承者的减少而导致遗产的灭失。所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明确适用民事法律保护,并就其正当性和必要性进行了论述。

  • 标签: 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事法律保护 正当性 必要性
  • 简介:司法权限方面的争议在界定清朝(1636-1912)诸帝与其蒙古臣民关系的实质上起到了重要作用。满蒙在法制上的互动可追溯至清朝建立前。那时,对于自己不满意的法律内容,蒙古人经常向满洲统治者求助。以汉名理藩院而广为人知的蒙古衙门的建立,可视为处理刚归顺的蒙古人信息的一种尝试。蒙古当局被赋予有限的司法权力,或者说在其职责范围内,理藩院被迫面对诉讼者试图与当局角力的困境,在形塑理藩院的职责范围上起着重要作用。本文认为:通过审视理藩院在法律方面的权限,我们可以看到原本多元的法律秩序向更一致、更稳定的方向发展着,并呈现出一种把蒙古人纳入中华法制的趋势。

  • 标签: 法律政策 蒙古人 司法领域 国家权力 清朝 18世纪
  • 简介: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2011年年会的主题为“民族法制与少数民族习惯法”。与会学者一是探讨了有关清代民族法制的几个问题,包括“苗例”的含义、《番例》的渊源和黑龙江布特哈地区的法制特点等;二是分别从法理学和法人类学的角度分析了少数民族法文化研究的理论和方法问题。

  • 标签: 文化研究 年会综述 中国法律 法学会 北京市 少数民族习惯法
  • 简介:本文通过对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关“反向歧视”系列案件的判决等法律性文件的分析,将联邦政府的种族政策“肯定性行动”的历史沿革划分为“维权时期”、“优待时期”以及“平等时期”,提出了“优待时期”只是临时过渡阶段,而“平等”才是最终的追求目标的观点。

  • 标签: “肯定性行动” 维权时期 优待时期 平等时期
  • 简介:地理大发现催生了人类社会关于海洋法律地位的争论。17世纪初,英、荷等新兴欧洲列强挑战葡萄牙、西班牙对全球海洋的垄断地位。荷兰法学家雨果·格老秀斯顺应时代潮流,从法理角度驳斥西、葡两国的海洋主权论。他的《海洋自由论》系统论证了各国拥有自由进行海上航行和海外贸易的天赋权利;威廉·威尔伍德等同时代法学家则大力伸张各国的近海渔场管辖权。这场争论凸显了欧洲各国在海洋方面对“含括性”权利和“排他性”权利的双向追求,并为此后“公海自由”和“领海主权”这对相辅相成的理念之不断成熟奠定了良好的起点。

  • 标签: 格老秀斯 《海洋自由论》 海洋法律地位 海洋主权论 海洋自由论 公海自由
  • 简介:将我国正在实施的精准扶贫从政府政策主张转化为国家法律制度,是一项迫切而又现实的立法课题。本文以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为例,就该县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中的最低生活保障这一主题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梳理,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法律规制的方法,即解决最低生活保障的路径选择——政策抑或法律,解决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规范——实体规范抑或程序规范,解决最低生活保障的救济手段一一行政抑或司法。

  • 标签: 精准扶贫 路径选择 法律规范 救济手段 文明 疏解
  • 简介:本文以元杂剧和明代小说中的陈州粜米故事为例,探讨了元明文学中包公的形象和故事的转变及由此所反映出的民间对法律的认知。通过分析"金牌"这一代表包公形象的重要道具和不同时期作品中诉讼程序的变化,指出:在包公故事中,文学虚构与制度现实息息相关;在元明时期,人们对法的诉求其实是对权力的诉求;而在民间的法律认知中,程序占有重要地位。

  • 标签: 法律认知 陈州粜米 明代小说 元明 文学叙事 元杂剧
  • 简介:敕令是研究加洛林政治、军事史极为重要的史料。西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864年颁布的《皮特雷敕令》被誉为加洛林敕令的顶峰。本文从解读该敕令的文本结构和内容出发,进而对其产生的时代背景以及其历史传统、制度文化和执行成效等方面进行多维度的分析研究,以期透过该敕令,来了解西法兰克国王在稳定社会秩序、管理政治事务、军事防御建设等方面的努力。

  • 标签: 秃头查理 皮特雷 敕令 大会议
  • 简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已经出台,粤港澳将携手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四个核心城市",另加活力四射的珠三角。由于这种法域和政体的差异,粤港澳大湾区跨域性环境保护及治理的法律关系复杂,进一步深化合作中的法域差异导致的法制障碍不容忽视。因此,应以CEPA框架下所签署的双边协议中的环保合作条款为准则,在开放合作中相互借鉴吸纳包容,通过法制的力量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创新制度,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域性生态环境治理的协调化、法治化。

  • 标签: 跨域性 生态环境治理 协调化 法治化
  • 简介:在艺术品市场发展迅猛的今天,市场和社会都在呼吁公正而权威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出现。这几乎成为根本解决艺术品市场诚信经营的唯一希望。因此,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艺术品评估委员会顺势而立,短短几个月的运作已经得到了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其背靠文化部政府事业机制,组织了一大批国内高水准的业内专家,为规范和引导艺术品鉴定和评估。

  • 标签: 艺术品市场 文化市场 发展中心 委员会 文化部 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