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情简介张某系马鞍山某国企员工,自1992年2月份到该公司工作。2014年12月9日至23日张某经批准休年休假15天,其中包括13日、14日、20日、21日正常双休日。张某认为年休假不应包括正常休息日,遂主张上述4天年休假工资1971.49元。马鞍山某国企称:张某2014年12月8日填写了“职工请假单”,提出休2014年度15天年休假(2014年12月9日至12月23日)申请.但张某在2014年12月22日电话告知其部门领导,称年休假不应包含正常休息日,需要补休,该领导也电话同意了,直至同年12月29日(星期一,其中27、28两天是双休日)才正常上班,张某实际已经利、休了3天(即24日至26日)。
简介: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军校学员,连日来的高强度军事训练后,我感觉自己的腰部非常疼痛。经医院检查,我被诊断为轻微的腰间盘突出症,医生嘱咐我回去躺着多休息。请问:腰间盘突出症躺着休息会好转吗?
简介:问:我公司的惯例是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周六上午安排员工进行集体培训学习。刚开始的时候.员工们都认为这种能够接受新颖、成功的业务技能培训机会很难得,浓厚的学习文化让员工对工作很有激情。但时间一长能够自觉坚持的人越来越少。公司本想提高员工综合技能的初衰却遭遇员工的消极应付,眼看每个月高额的培训成本白白浪费,公司决定强制要求员工周六必须参加培训。于是,每周五我们人力资源部都会收到好几份请假申请。几周过去.又有员工提出:公司占用他们的休息时间安排培训,应当算作加班,公司应该支付加班工资。请问.培训能否被当做加班,我们是否需要为此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