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由一个真实案件所反映出的不完全作为行政行为,到底是什么性质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行政行为还是违法的行政行为、原告所主张的行政不作为为什么不被法院支持等问题引起理论与实务部门的广泛关注。理论界对行政不作为的界定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均未涉及案例中的不完全作为的行政行为。这是作为和不作为的灰色地带。这种不完全作为的行为的归属不外乎有三种:依法作为、违法作为、行政不作为。经对比分析,在目前情况下,这种不完全作为的行为以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比例原则来评判更能站得住脚,但是,它的表象特征——“不作为”对一般人来说更容易理解和接受。因此,未来应进一步对行政不作为进行更深入的理论研究,丰富它的内涵和外延,待理论更成熟时,把它划为行政不作为领域。
简介:我国社会主义人权观的形成,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取得的一个重要理论成果,它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它在实践中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为维护我国的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这一人权观有这样几个特征:第一,我国的人权观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原则。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人权首先的和主要的是指广大工人阶级、农民和其他劳动群众的权利。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和政府看待和保障人权的最根本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也是我国人权观的最根本的特征。第二,我国的人权观同国际人权概念的基本精神相一致。所谓国际人权概念是指国际人权文书所表达的人权内容和保护人权的基本要求。我国明确肯定和遵循人权的普遍性原则,提出尊重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