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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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在公共文化机构引入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理事会制度被不少地区列为今年文化工作的重点内容。博物馆作为公益类丈化事业单位,按照中央和国家对事业单位深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法人治理之路。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不仅能够明确博物馆的自主权,把行政主管部门对博物馆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决策层,以激发博物馆的活力,而且通过吸收博物馆的外部人员进入决策层,扩大参与决策和监督的人员范围,此外,通过明确决策层和管理层的职责权限和运行规则,还可以完善博物馆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文化目标的实现。这是推动我国公益性丈化事业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举措。这对于探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探索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都具有示范意义。
作者 王静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博物馆研究》 2015年3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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