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与道教的尊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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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尊敬老人,是当代提倡的一种社会公德,是我国传统“孝道”的发展,由孝顺父母、嫡系长者扩展到尊重每一个值得尊重的老人,这是文明社会的必然要求。尊重长辈的意识和与之相关的论述,在诸子百家的学说中占有很大的篇幅,内容丰富,源远流长。不过它主要是以“孝道”的形式出现的。儒家将其最通俗地演绎为“孝道”,说是“不孝有三(指生不养、死不葬、无后),无后为大”,孔门弟子曾子说:“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次能养”(《礼记·祭义》)。人的最大的美德就是孝,孝莫大于尊严父亲,严父莫大于配天,于是敬天祭祖糅合在一起,一整套丧礼祭礼应运而生,一方面冠以慎终追远提高父母的人格,而更重要的是用以达到使“民德归厚的目的”。推恩及人,成为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那就是老吾老及人之老。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上海道教》 2002年1期
出版日期 2002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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