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反垄断法规制方法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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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世界上各国反垄断法主要有两种规制方法:结构主义的规制方法与行为主义的规制方法。行为主义规制方法已经成为各国反垄断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主流和发展趋势。文章从美日等国反垄断法规制方法的变化潮流,结合我国的实际发展情况,提出了我国反垄断法规制方法的选择:一方面,可采结构主义规制方法侧重于打破行政垄断;另一方面,可采行为主义规制方法用于打破市场垄断。
作者 胡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07年3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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