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垄断规制:理由与体系——由“浙江省环保市场垄断案”所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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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垄断的制度成因是防范和限制行政机关和政府官员"经济人"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缺位,由此产生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的发生。不成体系性的立法对规制行政垄断是缺乏效率的,因此有必要构建一个反行政垄断的法律体系。这个法律体系应包含宪法、民商法、行政法、反垄断法和财税法。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治研究》 2010年7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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