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农村家庭宴席卫生管理办法》、《重庆市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和《重庆市送餐业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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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近来,我市发生多起由于大型集体用餐及农村家宴所引发的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较大影响。为了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卫生局制定的《重庆市农村家庭宴席卫生管理办法》、《重庆市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和《重庆市送餐业卫生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