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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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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十二五”环保规划江苏省日前印发了《江苏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削减11.9%、12.9%、14.8%和17.5%,地表水劣V类水质的比例不超过15%,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不低于50%,市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100%、95%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比例不低于80%,林木覆盖率不低于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