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断提高,工程监理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在移民工程项目实施中,工程监理是安全生产的控制方,县级政府是监督管理的责任方。在即不能“越位”政府职权,又不能“替代”工程监理的前提下,增加对参建各方安全管理体系检查,验证各方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操作性、完整性,成为一种新趋势。
水利规划与设计
2013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