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缔约过失责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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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由德国法学家耶林于1861年提出,被誉为法学上的发现,对各国立法和判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大致有四种学说: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诚实信用原则说。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的四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