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条件》的发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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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和依法行政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行政复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无论在规约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还是在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显露出很多不足,《行政复议法》对此作了一些重大修正和发展。为使各部门尤其是行政相对人提供行政救济,亦使行政相对人能更好运用行政相对人提供行政救济,亦使行政相对人能更好运用行政复议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习、了解《行政复议法》较之《条件》有何继承和重大发展乃是当务之急。本文欲浅粗陋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