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学习宣传《条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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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实施后,德阳市地方志办公室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将《条例》电子文本转发县(市、区)地方志办公室。1月24日组织县(市、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充分认识《条例》修订实施的意义,全面把握好新提法新要求,将《条例》作为工作的指导,切实贯彻执行。2月10日与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实施新修订〈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站在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抓紧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